爆乳妹無照酒駕撞死人續押 痛哭:每晚夢到車禍想道歉…曝做這行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今年6月21日凌晨,新北市淡水區29歲女子林筱路無照竟三度酒駕上路,開著BMW Z4敞篷跑車回家,高速撞上方姓交管工人當場死亡。檢方10日偵結,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將她起訴,在押林筱路(今)12日移審至法院,晚間6時許召開接押庭。林紮馬尾精神不錯,她坦承犯行並當庭痛哭,稱「每晚睡覺都會夢見車禍場景,想向被害家屬下跪道歉」淚求交保,法院裁定續押。

原定下午5點召開移審庭,因林筱路律見時間過長,延到6時許左右才開庭。在押的林筱路紮馬尾,神情看起來相當穩定。

對於法官問是否認罪,她則坦承犯行,對於以80.76公里高速行駛衝撞入工地,當場撞飛正在執行交通疏導的54歲方姓義交,且酒測值高達0.77毫克,也沒有意見。

法官問,喝了什麼酒、多少量,為何喝酒開車上路,有不得不開車原因嗎?她則緩緩說啤酒、紅酒,不清楚多少量,更停頓數秒才回「沒想那麼多」。接著問羈押前做什麼工作,林則回「傳播」月收入8到9萬,更承認去年、今年出境到加拿大、美國是去「打工」。

法官最後問,對於起訴送審有何意見,林筱路突激動啜泣說「我有!我想向被害人家屬下跪道歉」接著指出,她每晚睡覺都會夢見車禍場景,希望法院能予交保,讓她可以向家屬道歉,被羈押什麼事都無法做,為了表示懺悔更手寫一封信要給家屬,最後更表示可以拿出15萬至20萬交保。

▼林筱路3度無照,此次更酒駕撞死方姓工人。(資料圖/記者陳以昇攝)

▲▼淡水熱褲妹3度酒駕,撞死工人,移送。(圖/記者陳以昇攝)

她的辯護律師則表示,被告已坦承犯行,本案證據蒐集完畢,且無其他串供、湮滅證據之虞,雖有出、入境紀錄,但也是短期,可用限制出境方式取代羈押,被告也想與被害人談和解,請法院可交保限制住居。

法官諭知,被告坦承刑法第18條之3第3項「於10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罪嫌」,且有證人證述等證據,足認被告罪名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且在2015年有酒駕案執行遭通緝紀錄,衡量趨吉避凶逃避痛苦為人知本性,以被告本案違反義務重大程度,可預期未來經判決刑度應該不輕,又僅保強制險,將來恐面臨高額民事求償,考量其經濟狀況,並非無出國逃匿能力,仍有將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

對此,衡量羈押對被告之人身自由及防禦權所造成之不利益,參酌林女提出願意交保金額,依照比例原則加以衡量公共利益、社會秩序維護及被告人權的保障,認現在尚無有效取代羈押手段,仍有羈押必要,如有不服,5日內可提準抗告聲請撤銷、變更原處分,諭知還押台北女子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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