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煙火哥潑糞誣鄰染疫收押滿月 亂放鞭炮全被錄...先挨罰4千

▲▼新店煙火哥邱銘祥找朋友去藍姓女子居住社區放炮擾民,第2度被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新店煙火哥邱銘祥找朋友去藍姓女子居住社區放炮擾民,移送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資料照/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人稱「新店煙火哥」的新北男子邱銘祥,因涉嫌在藍姓婦人所住社區大樓周邊施放煙火、爆竹擾鄰,多次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院審理,其中2件被裁罰共2萬2000元,他更因涉將煙火改造成炸彈施放而被收押至今,加上他還造謠藍婦確診新冠肺炎,二審訂於本月(8月)23日宣判。邱男目前官司纏身,而他今年1月再度放炮行為,日前被北院裁罰4000元,可抗告。

邱男(33歲,在押)於2019年和女友到宜蘭梅花湖風景區旅遊,女友騎電動腳踏車撞倒藍婦成傷,雙方因和解事宜談不攏而結怨,邱男被控從此經常到藍婦所住的新店某社區大樓周邊施放煙火、爆竹,不僅在深夜到凌晨擾鄰,更引發藍婦與居民恐慌。

邱男多次被拍到座車出現在放炮地點,被警方依《社維法》移送北院審理,但法官認為沒拍到邱男放炮過程,加上邱男否認放炮,因此僅2件裁罰共2萬2000元。本案邱男於今年(2022年)1月24日下午2點到3點,到藍婦所住社區附近巷子人行道接連施放高空煙火,被街道監視器拍得清清楚楚,警方獲報將他送辦。

法官審理認為邱男在公眾往來的人行道任意燃放升空式煙火,足以對他人生命、身體與安全構成威脅,這些煙火屬於法律認定的「具有殺傷力物品」,日前據此裁罰邱男4000元,以資懲儆,可抗告。

除放炮騷擾外,邱男被控去年(2021年)2月1日晚間8時許,涉當街朝藍婦潑灑糞水等穢物,並在藍婦所住社區住戶群組留言嘲諷「剛剛有人掉進糞坑」、「實在太好笑了」等語。同年4月12日上午7時許,邱男開車涉多次超越藍婦座車再減速逼車,對藍婦叫囂並丟擲物品,同年5月17日凌晨,邱男在新店區沿路散發自製傳單,涉造謠藍女確診新冠肺炎、是防疫破口等。

邱男一審被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散播疫情假訊息等3罪,合併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民事一審判邱男應賠藍婦精神慰撫24萬元,刑案二審訂於本月(8月)23日宣判,民事二審仍在審理。邱男另因今年5月涉嫌再度放炮,且疑將煙火改造成炸彈,今年6月底被拘提到案,經法院裁定羈押至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