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國小女老師!分手後變「法院認證工具人」 妻氣炸提告

▼▲偷情,出軌,劈腿,婚外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北一人妻發現結婚三十年的丈夫,竟和國小女老師搞婚外情,分手後還持續當對方的工具人噓寒問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人妻結婚30年,去年發現丈夫阿和(化名)和小學女老師搞婚外情,小三還懷孕墮胎,憤而提告。小三雖辯稱只是將阿和「視為父兄」純聊天,但經法院審理,2人至少發生10幾次性行為,且分手後阿和持續給零用錢、關懷,如同坊間所稱「工具人」,2人關係踰越交友分際,判小三應賠償60萬元。

判決書指出,人妻和丈夫阿和育有3名子女,2016年因子女就學及就業關係,夫妻倆經常分居。去年11月人妻突然接到丈夫在台北駕駛汽車超速的罰單,發現阿和當天沒有如常在桃園上班,起了疑心,而後查看阿和手機,竟發現他經常與小三出遊,2人之間還有「愛你、想妳」等訊息。

經人妻詢問,阿和坦承外遇,稱小三也是有家室的人,2人經常在龍潭、中壢汽車旅館,以及小三在台北信義區的住處幽會,每次見面幾乎都會上床,2018年7月小三還懷上阿和的孩子,墮胎後因此裝了避孕器,人妻聽完憤而提告,求償15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三辯稱,她和阿和於2017年在網路上認識,阿和雖有追求她,但2人一直保持普通的朋友關係,更沒有性行為。她把阿和「視為父兄」,稱「他對我沒有很有殺傷力」,她只是把事情想得很單純,且一直都有跟他劃清界線。

不過法官檢視2人手機訊息,發現小三曾傳給阿和:「我只是你的妹妹或性伴侶」、「我不會『再』跟你發生任何的性關係」、「你站在我的立場下,我是你女兒,你會希望他找個已婚的男人嗎?」、「我真的會交男朋友,所以你的心態真的要調適」,阿和也質問小三為何還沒離婚就另交男友,2人數度因小三疑似另結新歡而發生爭執。

法院認為,小三明知阿和已婚,從2018年7月到去年5月,至少和他發生10幾次性行為,從去年6月25日後到被人妻發現為止,小三表面上向阿和稱「保持距離、劃清界線」,實際上利用阿和餘情未了,藉「視為父兄」、「只當朋友」等說詞,以撒嬌、曖昧的方式,持續向阿和索要財物和關懷,即坊間所稱「工具人」,2人已逾越一般友人合理交往分際,考量雙方經濟等一切情狀,判小三應賠償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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