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首修「博彩法」加入國安條款 衛星賭場改為只能收管理費

▲澳門賭場。(圖/CFP)

▲美國永利度假村集團在澳門經營的賭場。(圖/CFP)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澳門特區21年來首度修訂《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博彩法),內容加入涉及「國家安全」條款。新法規定,行政長官可基於「危害國家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安全」等原因解除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批給,「娛樂場幸運博彩的經營及操作須在維護國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澳門賭場。(圖/CFP)

▲澳門路賭場晚間霓虹燈照亮夜空。(圖/CFP)

《觀察者網》報導,新「博彩法」還要求,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須不受犯罪影響,並應確保其經營及操作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打擊跨境非法資金流動,以及預防清洗黑錢和恐怖主義的政策及機制。

據了解,澳門特區政府於2001年制定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與法律制度》(博彩法),成為澳門博彩業的基本監管規範,也打破了70多年來由一家公司壟斷博彩專營權的規則。

澳門目前有「三正三副」共六張博彩牌照。賭王何鴻燊創辦的澳博控股、港商呂志和創辦的銀河娛樂、美國永利度假村旗下的永利澳門持有三張正牌;何鴻燊二房長女何超瓊持股的美高梅中國、美國金沙集團旗下金沙中國、何鴻燊二房獨子何猷龍控制的新濠博亞持有三張對應的副牌。

新法主要規範,博彩經營牌照(賭牌)批給上限為六個且禁止「轉批給」,批給期限不超過10年(此前是20年),最多可延長3年;「管理公司」(衛星賭場)只能收管理費,不能與娛樂場分享利潤或收取傭金;博彩中介只可為一間承批公司(即持牌博彩公司)服務等。

▲澳門賭場。(圖/CFP)

▲澳門葡京賭場。(圖/CFP)

「新博彩法」實施後,代表以博彩中介人制度為核心、衛星賭場遍布的時代正式結束,澳門大學政治經濟學與公共政策教授盛力表示,這是澳門特區21年來首次修訂博彩法,「並不是簡單修改了一下,主要是回應澳門博彩業高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弊端。」

由於澳門部分外資博企或其間接關係人,可能涉及推動內地資本外流,與海外政治勢力的關係也比較複雜,甚至有參與本地敏感事務的疑慮,盛力認為,「這個法案必須有威懾力,不能光說要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前提下去經營,還要在判斷你危害到國家安全後,可以立即終止你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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