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作歹32年!資深惡盜「欠錢繳房租」 持刀搶價值12萬保健品

▲▼小偷,強盜,竊賊,闖空門,恐嚇,偷竊。(圖/免費圖庫pixabay)

▲鄭姓保全沒錢繳房租,竟持水果刀搶劫楊女,得手包包內價值12萬的583包保健食品,7小時內落網。(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擔任保全的鄭姓男子因缺錢繳房租,見一處工作室內只有楊姓女子一人,竟持水果刀闖入屋內,一手掐脖、一手用刀抵住楊女頸部,恐嚇「如果你錢不拿出來,我真的用刀砍下去」,得手一只裝有583包保健食品的包包,市價達12萬,橋頭地院依強盜罪,處鄭男有期徒刑7年4月。

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子平常擔任保全,因積欠了租屋費用未繳,2021年2月18日午間在路上遊蕩尋找下手目標,隨機挑選了一間工作室擅自入內後,對店主楊女以手掐脖,又以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抵住她頸部,並喝令「錢趕快拿出來」、「如果你錢不拿出來,我真的用刀砍下去」,楊女害怕不敢抵抗,只能眼睜睜看鄭男拿走桌上一只裝有12萬商品的尼龍包後逃逸。

頸部受挫傷的楊女連忙報警,警方7個小時後將鄭男逮捕到案,並扣得犯案所用水果刀,幸好遭搶的包包與保健食品還來不及被變賣,全數尋獲,鄭男依強盜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鄭男主張因房租到期、缺錢繳納,在沉重經濟壓力之下才臨時起意作案,雖持刀但沒有傷人意圖,事後也坦承犯行向楊女道歉,雙方已達成和解。

但法官認為,犯案用水果刀抵住頸部,若掙扎間不小心足以造成重大傷害,且取走價值12萬商品若未尋獲,勢必將導致女子財產不小的侵害,遭闖入搶劫也已對她造成心理巨大陰影與壓力;再者,鄭男早在32年前開始就有多次恐嚇取財、贓物、詐欺、毒品、攜帶兇器竊盜等前科,前案執行完畢也不到5年,就又犯下本案、反省力薄弱,因此依強盜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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