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7歲愛犬被咬死 莽男開山刀捅死比特犬狗爸爸報仇...下場慘了

▲彰化男持開山刀刺死比特犬。(圖/示意圖/CFP)

▲彰化男持開山刀刺死比特犬。(圖/示意圖/CFP)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1名陳姓男子(55歲)因房客飼養的比特犬「阿諾」,咬死自己飼養7年的混種比特犬「小黑」,持開山刀刺進阿諾的腹部,造成牠臟器外露死亡,一審被彰化地院依違反違反動物保護法判拘役50天併科20萬元罰金,上訴後二審維持原判,陳男氣得說:「這件事我比任何人都難過,還會再提大法官釋憲,為小黑討公道。」

判決指出,房客的公狗「阿諾」和其他狗兒生下「小黑」後,將「小黑」交給陳照顧,去年,陳突然發現「小黑」疑遭咬死,懷疑是「阿諾」咬死自己的孩子,於是在去年4月,涉嫌持開山刀刺入「阿諾」的腹部,造成「阿諾」內臟外露致死,一審遭彰化檢方依違反動保法等罪,判處拘役50天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

陳男不服提上訴,受訪時說,這件事他比任何人都難過,他養的「小黑」是房客比特犬生的兒子,平日都玩在一起,2021年4月小黑暴斃身亡,他一氣之下拿開山刀朝「阿諾」腹部一刀刺下,事後他還通知房客要帶去看醫生,未料對方卻只顧通報保育人士,因此讓「阿諾」血流8小時身亡。

法官審理認為,「阿諾」腹部之傷口範圍甚大,幾近延伸至其背部,飼主家人未如被告所稱都不處理,而被告行為與比特犬重要器官喪死導致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而陳認為所飼養的黑狗被比特犬咬死,不思以理性、平和態度,與飼主溝通處理此事,無視動保法揭櫫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之立法意旨,罔顧、輕蔑動物生命,原審認事用法均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判決。

針對判決,陳男坦承有刺「阿諾」一刀,但強調那一刀不足以致命,也拜託飼主儘快帶比特犬就醫,但都沒有人帶狗去看醫生,當時現場有警察、有動保人士,大家都在場發現比特犬內臟明顯外露,也沒有人願意帶去看醫生,才造成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導致死亡。

陳男抱怨說,法官都沒有聽他的說詞,卻駁回他的上訴,「為了小黑,絕對要討公道,要提大法官釋憲,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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