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罰2400不扣車...高雄男酒後騎電動自行車 1個月被抓3次沒在怕

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50歲)仗著電動自行車屬於慢車,知道拒測只要繳交罰鍰且免移置保管車輛,所以酒後就騎著電動自行車趴趴走,一個月內被警方查獲3次酒駕都選擇拒測,李男還跟員警開玩笑說「菸戒得了,酒卻戒不掉!」,讓員警直搖頭卻也無可奈何。

▲李姓男子鑽漏洞,酒後騎電動車一個月內被抓3次,都拒測只罰款。(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李姓男子鑽漏洞,酒後騎電動車一個月內被抓3次,都拒測只罰款。(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員警於16日下午2點多在旗津區大關路上,見一名男子騎著電動自行車在馬路上搖搖晃晃,立刻上前攔查,員警發現該名男子眼熟十分眼熟,原來他就是在4月20日及5月13日,連續2次被派出所同仁查獲酒駕的李姓男子。

但李男都選擇拒測,連同這次,已經是近一個月內的第3次騎乘電動自行車酒駕,李男「熟門熟路」的選擇拒測,是因為電動自行車屬於慢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僅能處罰2400元罰鍰,還不用扣車。

警方只能苦口婆心地勸李男不要再酒後駕車,以免發生交通事故,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而李男卻苦笑說,「菸戒得了,酒卻戒不掉!」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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