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歸仁雙屍命案遭冤獄18年!謝志宏年前獲判「3417萬刑事補償」

▲台南歸仁雙屍命案纏訟20年,謝志宏歷經9死1生,在台南高分檢與律師團爭取下獲得平反,在檢方不提上訴,謝志宏終於無罪定讞。(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歷經9死1生,終獲無罪定讞。(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陳韻如/台南報導

謝志宏2000年捲入台南歸仁雙屍命案,在遭關押的18年多他歷經了9次的死刑判決,但他不曾放棄持續伸冤,最終在高分檢與律師團爭取下獲判無罪。謝共遭關押6834天,而律師團為他聲請刑事補償,台南高分院裁定以1日3500元折算,謝共獲2391萬元,不過他聲請再覆審,全案經刑事補償法庭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日前改以1日5000元上限折算,再補償1025萬1千元,謝共可獲賠3417萬元。

發生在2000年6月24日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與郭俊偉被控於當天夜遊時,郭俊偉拿蝴蝶刀性侵殺害一名女子,又將路過的目擊老農殺害。警方逮捕郭俊偉,郭俊偉咬定謝志宏共犯,謝志宏在警局中自白犯案,謝、郭2人遭起訴。從2001年到2010年,最高法院7度發回更審,更七審仍判謝志宏死刑,2011年獲最高法院判刑確定。

謝志宏遭死刑定讞後,人權團體展開救援,其中「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的律師團更是著力最深。最後全案於2019年9月間,由檢方向法院聲請再審獲准,並於去年5月間,台南高分院首度改判無罪,檢方未上訴,全案於去年6月間無罪確定,謝志宏由死刑定讞的死囚,改判無罪確定。

▲台南歸仁雙屍命案纏訟20年,謝志宏歷經9死1生,在台南高分檢與律師團爭取下獲得平反,在檢方不提上訴,謝志宏終於無罪定讞。(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謝志宏無罪確定後,律師團計算他被關押共6834天,以每日最高金額5000元計算,聲請刑事補償3417萬元。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當年謝志宏及其辯護人,對證據調查的聲請有忽略之處,包括未提出筆錄前的「行蹤交代稿」與無法舉證警方刑求,最後決定以每日3500元計算,總計裁准2391萬9000元,但律師團不滿意,向司法院刑事補償庭聲請覆審。

合議庭認為,謝志宏的人生中有長達18年羈押在監,人生精華一大部分耗損於此,不僅與外在社會脫節,且還經歷多次被判死刑後、身心備感壓力的精神折磨,最終考量他羈押期間所受的痛苦及名譽上的減損,改以一日5000元上限折算,再補償他1025萬1000元,若加上先前裁准的2391萬9000元,謝志宏共可獲得3417萬元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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