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慧珠開400萬本票投資挨告賴帳 「等分紅再抵銷」被法官打臉

▲▼國民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秦慧珠。(圖/記者湯興漢攝)

▲國民黨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秦慧珠。(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秦慧珠2017年和高姓男子合夥成立電影公司,請高男代墊她應付的400萬元股款,並開個人本票擔保還錢,但拖了3年僅還21萬元,高男將本票權利讓渡給妻子,去年聲請強制執行秦慧珠的財產催討,秦慧珠提告堅稱雙方是「投資」、講好等公司賺錢分紅再抵銷,請求撤銷強制執行程序與確認債權不存在,台北地院認定雙方是「借貸」,判秦慧珠敗訴,可上訴。

現年66歲的秦慧珠曾任2屆立委,2010年底起擔任台北市議員至今。本案源於2017年3月間,她和男子高鼎宸各出200萬元與300萬元,合夥設立展騰冠星影藝公司,由她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但她沒錢,請高男墊付股款並開1張同額本票給高男擔保。

之後公司在2018年4月間增資500萬元,雙方依舊四六出資,秦慧珠同樣請高男墊付200萬元,另開1張同額本票給高男擔保。但秦慧珠遲遲沒歸還400萬元,高男2020年初將2張本票的票據權利讓渡給自己妻子。

高妻以持票人身分要求秦慧珠還錢,秦開立2020年6月到同年12月共7張面額均為3萬元支票,雖都兌現,但餘款沒下文。高妻同步將2張本票向法院取得本票裁定,接著換發債權憑證,去年(2021年)初聲請對秦慧珠的財產強制執行,催討剩餘的379萬元。

仍擔任展騰冠星公司負責人的秦慧珠提起本件訴訟,聲稱與高男約定「投資」,是高男想借重她丈夫在影視圈的人脈經營電影公司,開本票給高男僅擔保她一定會出資,只要公司賺錢分紅,再折抵她應出資額度就好,不應拿本票催她還錢,高妻也無權受讓這2張本票的票據權利。

高妻反駁秦慧珠指出,雙方當初約定「借貸」關係,秦慧珠收到她寄存證信函討債,並沒辯解或質疑,而是開7張支票還錢,至於秦慧珠聲稱已幫公司還債約700萬元,高妻強調這跟雙方個人債務無關。

法官審理認定雙方確為借貸關係,且不僅高男證稱「開立本票,就是借款就是要還」,連秦慧珠的張姓助理也證稱沒聽過雙方約定秦慧珠不用還錢,法官指高妻合法受讓丈夫的本票債權,並於時效內聲請強制執行,秦慧珠提不出合理反駁,就不能對抗持票人的要求。

法官並查明秦慧珠兒子雖罹患重大罕病,但身心狀況僅為智能停留在中、小學生程度,一般生活仍可自理,所以代替秦慧珠簽收高妻寄來的存證信函,依然有效,據此判決秦慧珠要求撤銷強制執行程序、確認2張本票債權不存在等主張,全部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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