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胡睿兒北檢報到畫面曝 要回家需先擬處遇計畫

記者劉昌松、林冠吟/台北報導

藝人胡睿兒因在夜店撿屍性侵,遭法院判刑2年定讞,自2020年入獄以來已服刑18個月,如今服刑期滿,胡睿兒2度申請假釋獲准,經高院裁定保護管束後,28日離開台北監獄,依規定必須先到北檢執行科觀護人室報到,決定假釋期間的處遇方式後才能回家過年。下午2時許,胡睿兒抵達北檢報到,他換掉早上的白色素T,改穿灰色長袖,頭帶毛帽,被記者問到吃飯了沒,他則表示,「還沒吃。」

▲胡睿兒赴北檢。(圖/記者劉昌松攝)

▲胡睿兒赴北檢。(圖/記者劉昌松攝)

胡睿兒(本名胡睿楷)本為饒舌男團「Under Lover」的成員,以一首《癡情玫瑰花》紅遍台灣大街小巷,並曾和「蛇姬」林采緹有過一段婚姻,2人在2016年時曾因吸食大麻被捕,後獲緩起訴處分,不料胡睿兒2018年在林采緹臨盆前夕,到夜店狂歡撿屍性侵女子。

▲▼胡睿兒性侵假釋後首度向北檢觀護人報到 。(圖/記者劉昌松攝)

▲胡睿兒性侵假釋後首度向北檢觀護人報到 。(圖/記者劉昌松攝)

如今坐牢1年半後假釋期滿出獄,胡睿兒步出北監時神情相當輕鬆,連戴口罩都藏不住臉上的笑意,被媒體問及未來動向,他笑著表示未來會陪家人和孩子,抱歉浪費大家的時間,「希望大家可以過個好年」;至於過年行程要怎麼安排,胡睿兒表示,「就和一般人一樣,過年大家一起吃吃喝喝。」

▲▼胡睿兒出監。(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胡睿兒神速輕鬆步出北監。(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胡睿兒出監。(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回顧整起案情,胡睿兒當時前往信義區夜店「KLASH」狂歡,見到一名剛認識的女子因酒醉不醒人事,竟把人帶往逃生梯間性侵,得逞之後並獨自離開,劉下女子一個人倒臥在樓梯間,直到被清潔人員發現報警。

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後,胡睿兒遭法官判處有期徒刑2年確定,其入獄前曾在IG上公開表示,「內心平靜,我想我會做好12首歌,講故事給你聽」。2020年7月21日,已和林采緹離婚的胡睿兒剃了光頭,帶著4本心靈書籍到北檢報到發監前,對媒體表示坦承錯誤,「希望大家把我當成一個借鏡,做的事情該怎麼面對、該怎麼承擔,我們就怎麼做」。

2021年10月,胡睿兒服刑過半後首度申請假釋,被以「社會觀感不佳」為由駁回,如今依規定在2022年1月再次提出假釋申請,經矯正署審查核准,不過胡出獄後需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相關規定,前往北檢報到,由觀護人擬定假釋期間是否需要施以電子腳鐐等處遇計畫,才能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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