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男友」列親密伴侶 高嘉瑜可依家暴防治申請保護令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驚傳11月中旬遭男友林秉樞施暴,週刊報導,林男對高重拳毆擊、鎖喉、拖行,導致高嘴唇被打到破皮發紫,頭跟臉都腫起來,膝蓋也多處擦傷。對此,高嘉瑜今(30日)透過聲明回應,她會勇敢面對,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根據衛福部規定,「男友」列親密伴侶,若遭施暴依法可申請保護令。

根據衛福部解釋,家庭成員間發生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就是家庭暴力。而保護令是透過國家公權力賦予加害人一定的行為義務,以保護被害人不受加害人的傷害,現行有三種保護令得聲請,可參閱個別聲請說明。

高嘉瑜今透過聲明表示,首先要感謝各位好友及媒體朋友的關心,對不起,讓大家擔心了。

高嘉瑜表示,相關的資料,她還在彙整中,之後會再統一向外界公開說明,她也會勇敢面對,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再次感謝大家的關心。

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對象如下:(資料來源:衛福部保護服務司

1. 配偶或前配偶。
2.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3.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4.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5. 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此類型對象是指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社會互動關係之一般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雖然並非家庭成員關係,但亦可聲請保護令
6. 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之兒童或少年。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 立委高嘉瑜剪髮新造型。(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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