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機「放色色的東西」給人夾!沒多久全被沒收 他下場慘曝

▲▼有男子因不滿女兒遭受性侵,竟登門將對方家中6人殺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男被依法判拘役40日,緩刑2年。(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嘉義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先前在嘉義某間選物販售店裡,於機台內放入印有女性裸露胸部的商品,被稽查人員發現後,同時報警處理,並扣得現場商品。對此,嘉義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給予緩刑2年。

判決指出,陳男基於公然陳列猥褻物品之犯意,在嘉義某間選物販售店內的第九號機台,放置外盒印有女性裸露胸部、猥褻圖片的情趣用品,含自慰套19個、按摩棒8個,供不特定人投幣後,得以操作機台上控制按鈕,以此抓取商品,而嘉義市政府稽查人員到該處進行查核時,發現該物品有違反兒少法,之後由警方通知陳男到場,並於同日扣得娃娃機內之商品。

陳男於警詢、偵查時對於案情均坦白承認,且又有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扣押物品收據、嘉義市政府執行選物販賣機查核表、現場照片、扣按物品照片等足以佐證,因此其犯嫌堪以認定。對此,法官認為,陳男經營選物販賣機,卻未謹慎選擇陳列物品,竟意圖販售猥褻用品而公然陳列之,對社會善良風俗產生不良影響。

法官審酌,陳男智識程度為高職肄業、經濟狀況普通,未婚,平時與母親、兄長同住之家庭狀況,先前無相同類型之犯罪前科,且犯案後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後,依犯公然陳列猥褻物品罪,判處其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並給於其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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