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色軍官開車載同袍 摸胸搭肩問「多久和男友做」!性騷擾判刑

▲▼開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林男開車載小方,途中不斷伸手碰觸及言語騷擾。(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粽和報導

台中林姓男軍官日前開車載單位女同事小方(化名)一起到好市多購物,結果在途中不斷伸手碰觸小方胸部、肩膀,還問「通常和男友交往多久會發生性關係」,台中地方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

根據判決書內容,林男去年2月7日開車載小方一起到好市多購物,當時小方坐在副駕駛座,沒想到林男突然雙手環抱住小方,碰到胸部、肩膀等部位,看到小方用手擋住才縮回去。

小方指控,她上車後就在滑手機,林男則說「不要再滑否則不開車」,還變本加厲說「那你撒嬌給我看,不撒嬌不開車」,接著小方要求要回家,林男開始拉住她的手,環抱住她的胸和肩,最後終於開出停車場,但一路上仍有許多騷擾動作。

「停等紅綠燈,他一手就握方向盤,一手伸過來想要摟我的肩」,小方表示,林男還問她「通常跟男友交往多久會發生性關係」,雖然她心裡感到很不舒服,但還是應付回答「2、3個月」。

林男到案一概否認騷擾小方一事,不過法官查看小方事後透過LINE向友人傾訴內容,與過程供述皆符合,因此採信小方說法,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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