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植/手機被孩子拿去買遊戲點數可要求退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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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若將手機交給未成年子女使用,應避免告訴子女線上付費之密碼,避免他們擅自使用手機購買遊戲點數。(圖/視覺中國CFP)

國內新冠肺炎維持三級警戒,許多人都選擇在家防疫不出門,各級學校也都停課,手機遊戲成為民眾宅在家的休閒好夥伴,但相關消費爭議也隨之增多。其中,又以家長申訴主張未成年子女擅自使用手機購買遊戲點數的案件激增,最引人注意。

依現行《民法》規定,未滿7歲的人購買遊戲點數,其購買行為無效;7歲以上、20歲以下之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購買行為須經法定代理人承認才生效。因此,很多家長就以相關規定要求遊戲公司退款。家長這樣的主張看似合理,但實際情況卻是效果不彰。

一般未成年子女是使用父母的手機上網玩遊戲,相關虛擬寶物的購買,也是透過父母的手機門號或綁定信用卡進行交易,父母事後要舉證證明是未成年子女所為,有相當的難度。而且遊戲寶物在每次交易時,支付平台均會要求輸入密碼或通過驗證程序,來確認為父母本人所消費,當限制行為能力人在未經父母同意下,輸入父母之密碼或進行驗證,等同以父母的名義交易,法律行為屬於《民法》上的無權代理,如果因此造成業者的損害,依《民法》第110條規定,該限制行為能力人對善意的業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換句話說,家長雖得以小孩無權代理為由,主張契約無效而不付款,但未成年子女卻另外要對業者負擔賠償責任,請求一來一回間,幾乎達不到退款目的。

另《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點第2項雖規定,「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企業經營者確認後,退還消費者未使用之遊戲費用」,使父母在未成年子女未經同意購買遊戲點數時,有一退費的管道。但應特別留意的是,申請退還的範圍限於尚未使用之點數,若點數已使用,則無法退費。以線上遊戲儲值機制來說,消費者幾乎都會將所購買的點數立即轉換成遊戲內之服務或虛擬寶物,結果就是無從退款。

手機遊戲是時下年輕人最愛的休閒娛樂之一,也成為部分家長仰賴之家庭保母,但因此衍生的法律問題也不少。父母若將手機交給未成年子女使用,應避免告訴子女線上付費之密碼,也千萬不要以小孩之指紋或臉部作為付款之驗證方式,才能有效預防類似爭議,幫助子女建立正確的網路消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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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植●李善植,臺中市政府法制局長,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榮譽會員,曾任檢察官、法官。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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