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男吹噓:跟我做會愛上 誘約高中妹學英文...她遭欺負暴哭

▲▼19歲女學生遭摸下半身。(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糖糖信任陳男躺在床上休息,不料竟遭對方上床猥褻,事後在心理師鼓勵下提告,北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女子糖糖(化名)2019年就讀高中期間,在交友軟體認識陳姓大學生,陳男於訊息中頻頻聊色,吹噓前女友跟他發生性行為後「常主動說想要」,誇口「怕糖糖做了之後會愛上」,後以教英文為由約宿舍見面,卻趁糖糖在床上休息時強吻、摸胸及下體,北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陳男8月徒刑。

糖糖控訴,陳男於2019年4月間,以教英文為由約她到宿舍,並在2人見面時要求交往,但她當時還不想便拒絕,之後躺在床上休息,不料陳男竟也跟上來,還伸手進衣內摸胸及下體並強吻,過程中她暴哭淚喊不要,對方卻不罷手,直到她因緊張過度換氣才停下,事後在心理諮商師鼓勵下報警,案發後也因情緒壓力向心理師求診。

陳男否認猥褻糖糖,反指對方沒跟男友分手卻與他曖昧,讓他覺得糖糖不適合交往,而當天2人親吻、擁抱都是合意,稱若糖糖遭強制猥褻,大可呼救、離開宿舍,但對方卻又在房內待了幾小時,之後與他一起離開,主張糖糖控訴不實。

陳男律師表示,糖糖於案發後,還與男友慶祝交往1周年,產生的心理壓力,不排除是因怕男友發現她與網友見面,無法證明是因陳男犯行造成。

法院認為,糖糖雖在歷次供述中,對案發細節說法不一,但考量性侵受害人心理壓力,會有部分誤差仍屬正常,且幾次對強吻、摸胸及下體的控訴都很明確,而每個人受害後反應不同,也不能因糖糖案發後仍與陳男共處,就認定她控訴不實,另外,糖糖是在諮商時吐露受害,並在心理師鼓勵下報警,難以認定是因男友壓力才亂告,且依她心理就診紀錄、原本與陳男聊得很開心,卻在案發後驟變的態度來看,確有受侵害的事實,依法對陳男判刑。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