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唱歌想「在包廂裡壞」!小三嗨2次不夠喊:可再2次嗎 正宮崩潰

▲▼通姦,劈腿,偷吃,小三,外遇(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Pixabay)

▲人夫偷吃前同事,正宮抓包怒對小三提告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人夫阿義(化名)偷吃前同事小君(化名),2人多次外出約會,甚至發生性行為,還拍攝親密合照。正宮抓包後,氣得對小君提告求償,而法院審理後,則判小君須賠償正宮40萬元。

正宮提告主張,小君與阿義為前同事關係,明知到阿義是她的老公,卻逾越一般同事交往界線,多次外出約會,還發生性行為,甚至拍攝親密合照、互傳鹹濕對話,讓她身心受創、家庭破碎,還因此罹患憂鬱症而無法工作,憤而對小君提告求償80萬元。

對此,小君表示,正宮所提出的對話紀錄是不法侵入阿義手機取得,侵害了她和阿義的隱私權,因此主張無證據能力,且也無從證明她與阿義有性交等不正常交往關係,以及她知道阿義是有配偶的人。

小君辯稱,她一直以為阿義早就跟正宮離婚,且獨自扶養未成年子女,根本不知道正宮仍是阿義的配偶,再者,她只是公司小小的短期工作人員,認為正宮求償金額過高。另外,正宮稱自己因憂鬱症而無法工作,但憂鬱症是現代文明疾病,形成原因複雜多端,正宮也無法證明是因為她的行為才導致罹患此疾,因此拒絕賠償。

不過,法院審理期間勘驗阿義與小君的對話紀錄發現,小君曾對阿義說,「我想我還沒有能適應,關於聽到你老婆的事」,因此不採信她所說,並不知道正宮仍為阿義配偶的說詞。

另外,法官還發現,2人對話極其鹹濕,其中小君曾傳訊,「也想唱歌,在包廂裡壞壞,鼻比較想在包廂壞…在廁所這麼刺激」,而阿義對此則回應,「去北投泡溫泉,讓寶貝身體暖和,泡完溫泉後再去唱歌…泡溫泉、唱歌都可以撲倒寶貝」、「寶貝濕濕?」甚至還有,「今天已經幾次?」、「兩次,可以再來兩次嗎?」等對話,而小君還主動拍攝私密照傳給阿義,法官因此認定小君嚴重侵害正宮配偶權,最終判她要賠償正宮40萬元較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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