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2新制省荷包!基本生活費「調高到18.2萬元」 優惠曝光

5月報稅季來臨,儘早準備相關文件和扣除憑證才能即早報稅並退稅。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表示,今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規定僅有2項新規定,其餘各項免稅額和扣除額皆無更動。(圖/鏡周刊)

圖文/鏡周刊

2021年報稅有2項新制上路,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楊建華提醒,雖然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皆無更動,但是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舉證才能申報的適用項目,例如長照扣除額、薪資必要費用核實減除及列舉扣除憑證等,建議儘早整理相關文件,才能輕鬆快速完成5月報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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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1: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8.2萬元

調高基本生活費已成納稅義務人的省稅小確幸。202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8.2萬元,預估將有205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約96.57億元。

由於在同一申報戶裡,基本生活費是按人頭計算,今年5月民眾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別忘了納稅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都享有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的權利,民眾可要仔細計算差額。

簡單說,只要基本生活費總額大於「免稅額加扣除額」,差額部分就可以從所得總額中扣除,而扣除額包括標準或列舉、身心障礙、儲蓄投資、教育學費、幼兒學前、長期照顧等6項。

以4口之家(有2名就讀大學子女)為例:

若年收入150萬元、採標準扣除額為例,該申報戶2020年度基本生活費總額為72萬8,000元(18.2萬元x4人),高於免稅額及扣除額的合計數為64萬2,000元(免稅額8.8萬元x4人+標準扣除額24萬元+教育學費扣除額2.5萬元x2人),基本生活費差額是8萬6,000元,報稅時此差額即可從所得總額中扣除,若適用稅率為12%,省下約1萬320元的稅。

可以看出,此對多口之家、扣除額少的申報戶最有利。

新制2:受疫情影響的紓困、減稅措施

楊建華表示,因應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政府針對符合資格的個人祭出相關綜合所得稅減稅措施,對象及優惠內容包括:

1.受疫情影響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綜合所得稅的繳納期限最長可延期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
2.受隔離、檢疫者、照顧者及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的醫事人員:收取政府提供的防疫補償,免納所得稅。
3.執行業務者—醫事人員、非醫事人員,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的創辦人、設立人或實際所得人: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費用率得按原訂費用率的112.5%計算。

  1.  

2020年度綜所稅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

註: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凡是適用稅率20%以上、股利所得選分開計稅、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的申報戶都不適用,且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只限父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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