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三讀!「房地合一2.0」7月上路 2年內賣房課45%重稅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遏止炒房!立法院今(9日)通過攸關房地合一2.0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論是境內外個人或是法人,持有房子或土地期間2年內交易者,將課45%重稅,持有2至5年內課徵35%,7月1日正式上路。此外,去年通過的實價登錄2.0修法,也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上半年房市恐有一波逃命潮。

▲▼台北市,101,房地產,房價,低價,台灣,天氣。(圖/記者林敬旻攝)

▲實價登錄2.0、房地合一稅2.0將於2021年7月上路。(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此次的房地合一2.0相關修正草案,設定房屋適用範圍取得時間回溯至2016年,未來境內外個人、企業,持有5年內出售的房屋所得將課重稅,2年內出售會被課45%、2至5年課徵35%、5至10年則維持20%、10年以上則為15%。

不僅如此,預售屋以及特定條件的股權交易,也納入房地合一稅,避免個人藉由成立公司或者營利事業炒作不動產,以及避免預售屋的炒作。

為了防止投資客利用「土地增值稅」稅率與「房地合一所得稅」稅率間差異,以自行申報高於公告土地現值之土地移轉現值方式規避所得稅負,也同步修正「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規定,得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以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所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限,超過部分不得減除。不過其屬超過部分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得以費用列支。

▼房地合一稅2.0重點。(圖/財政部提供)

▲▼房地合一稅2.0五大重點。(圖/財政部提供)▲▼房地合一稅2.0五大重點。(圖/財政部提供)▲▼房地合一稅2.0五大重點。(圖/財政部提供)▲▼房地合一稅2.0五大重點。(圖/財政部提供)▲▼房地合一稅2.0五大重點。(圖/財政部提供)

「實價登錄2.0」同步7月上路

除了房地合一2.0稅法將於7月1日上路外,事實上,立法院去年12月30日即通過「實價登錄2.0」相關修法,也將於7月1日實施。「實價登錄2.0」5大重點分別為「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屢不改正者加重處罰」以及「禁止紅單轉讓」。

重點1: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

為促進申報登錄資訊更為透明、正確,未來成交案件之門牌或地號須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

重點2: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

預售屋不論是自售或委託代售,全面納管。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於銷售前以書面報請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建商或代銷商在銷售前,必須將坐落基地、建案名稱、銷售地點、期間、戶(棟)數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予主管機關備查。預售屋之買賣雙方,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

重點3: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

中央主管機關有查核不實申報價格資訊的權利,得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詢、取閱價格資訊有關文件,受查核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地方政府為查核申報登錄資訊,得向權利人、義務人、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要求查詢、取閱相關有關文件或提出說明。

重點4:屢不改正者加重處罰

就成屋及預售屋交易包含多戶(棟)建物的案件,若未依限申報或申報價格不實,首次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經處罰2次而未限期改善者,可處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重點5:禁止紅單轉讓(紅單指預售屋簽約前的預購單)

銷售預售屋或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向買受人收受訂金或類似名目的金額,應以書面契據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訂買賣契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事項。相關書面契據,不可轉售予第3人,違者可處15萬到100萬元罰鍰。

▼實價登錄2.0重點。(圖/取自內政部臉書)

▲▼實價登錄2.0重點。(圖/取自內政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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