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殺錢莊大亨焚屍12小時 3冷血員工「哭窮」判賠360萬元

▲▼錢莊老闆遭擄,被棄屍宜蘭壯圍。(圖/翻攝自臉書)

▲唐男等3人被判賠360萬元。(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地下錢莊大亨52歲施姓老闆發現帳目數字有漏洞,懷疑是底下幹部作假帳放話徹查,卻因此引來殺機,2019年6月間他在泰山公司遭3名幹部持刀砍殺,再被載往宜蘭焚屍12小時滅跡,一審判3人18年到無期不等的刑期,民事部分今新北地院再判唐世豪、陳天賜、江昶濬賠償360萬元,唐男需另外賠償殺了施男後取走的100萬元,可上訴。

施姓老闆在新北市泰山區經營地下錢莊,員工陳天賜在泰山負責與客人接洽,唐世豪、江昶濬則是負責桃園公司的業務。由於唐男常因公司帳目問題與施姓老闆發生口角,且聽說施男對外放話要「處理他」,因此心生不滿,向陳男共謀殺害老闆,另外再邀約江男負責控制施男行動,承諾事成後唐男篡位當老闆,會將收回的款項抽2成當江的獎金。

唐男等3人2019年6月16日下午3時50分許打電話給施姓老闆,佯稱要將收回的120萬元帳款上繳,藉此前往泰山公司,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朝對方腹部猛刺後,江男見狀上前環抱施姓老闆,陳男見施姓老闆不斷掙扎,也拿出開山刀朝他後頸部揮砍1刀,再猛刺其腹部1刀,當場鮮血四濺。施姓老闆邊掙扎邊哀求3人,「有話好好商量」,卻仍因無法掙脫當場倒地身亡。

3煞犯案後將屍體裝進行李箱,載到江男宜蘭壯圍老家,假裝生火烤肉實則焚屍滅跡,但整起事件仍因手機訊息「已讀不回」曝了光。一審依殺人罪、損壞屍體罪判唐男、陳男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江男則是被依殺人罪、損壞屍體罪背叛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

被害者家屬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兇手賠償750萬元,必要求唐男、陳男要歸還從死者取走的數百萬元款項,江男、陳男得知家屬要求撫慰金額後喊窮,希望判少一點,唐男也表示他是合夥人而非員工,且家屬要求的款項中部份是他應得的利潤、部分是他的財產;地院審理後判3年需判賠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360萬,唐男則必須返還100萬元款項。

▼地下錢莊老闆遭殺害焚屍。(圖/記者游芳男攝)

▲▼宜蘭壯圍,高利貸老闆遭殺害棄屍。(圖/記者游芳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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