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小三身分「偶爾開心偶爾悲傷」!千字文控長官性侵不起訴關鍵曝

▲▼新北衛生局女員工輕生並控訴遭任職過的長照機構執行長性侵,2人曾互動密切。(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新北衛生局女員工輕生並控訴遭任職過的長照機構執行長性侵,新北檢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林姓女員工去年7月3日從衛生局頂樓9樓墜下身亡,尋短前6小時還在臉書PO出千字長文,控訴遭某長照機構執行長廖男性侵,新北地檢署接獲林女父母提告後傳喚17人作證,一名高中同學作證林女坦承自己是第三者「偶爾會很開心,偶爾會很悲傷」,也有閨蜜聽林女透露自己遭性侵,但檢察官審酌倆人對話LINE對話紀錄、及開心遊玩的照片影片,認為林女所表現不像是遭性侵後的反應,認定性侵罪嫌不足,將廖男不起訴處分。

林女輕生前曾於臉書PO出千字長文,指控廖姓執行長,「想到你用強暴、謊言、暴力、背叛毀了我的人生,你卻還有家庭可以回,還有無知的群眾可以靠,而我的傷痛要回歸給誰…」、「那天他宿醉強暴了我,把我從廁所拖到客廳再扛到房間,他嘴上說著:『再一下下就好』,他的動作卻沒有停過,掙扎了一個小時後,他達成了,並且用飛快的速度穿好衣物,說跟家人有約要出去玩,留下一片狼籍的房間與虛脫的我。」

檢警調查時,林女的高中相當要好的證人吳女表示,2018年9月認識廖男時,林女就邀約3人一起用餐,當時並無異樣;事後林女坦承跟廖男交往當中,但自己是第三者,跟他交往偶爾會很開心,偶爾會很悲傷,因為不能像一般正常的戀情要求對方隨時陪伴,心裡很不是滋味,但下班偶爾能一起去吃飯、出去玩,也會有開心的感覺。吳女表示曾有勸過她要分手,但她都表示要再等等看廖男。

▼林女生前曾向閨蜜談及自己變成小三。(圖/翻攝臉書)

▲▼執行長夫妻曾「分別提告」!衛生局女淚訴遭性侵成玩偶…墜樓身亡。(圖/翻攝臉書)

一名衛生局女同事林女也證稱,死者曾說過之前在長照機構任職時有天去續攤,當天廖男一直吐,原本現場還有另位女性,該位女性離開後廖男就問能否親她,死者當下拒絕,廖男就用「比較激烈的方式」性侵死者。2019底死者不滿廖男為何能活得像正常人,曾打算把跟廖男交往的照片給正宮看,女同事就佯裝徵信社約廖男正宮在潛水灣見面,之後正宮就寫檢舉函檢舉死者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

一名前同事也向檢警表示,有一次林女透過電話跟他說遭廖男性侵,當下有問林女為何不去報警,林女則說已經過了1個月了,而且擔心講出來後不知道還能不能在長照界工作。此外林女還有談到廖男有對她下跪道歉認錯,說會負責並且會結婚,她才決定跟廖男交往,她覺得只要兩人在一起就不會那麼痛苦,而且也可以得到補償。

檢察官根據林女2018年6月到2019年7月間在臉書刊登跟廖男出遊、餐敘的合照,都看不出異樣,加上還有一篇她所寫的文章更明白表示對廖男的感謝,認為如果真的遭廖男性侵,常理來說並不會主動邀約一同餐敘、PO出合照感謝,還會在對話中表示對廖男的愛意與關心之意,與一般性侵被害人反應相差甚遠,因此難以認定林女生前臉書的控訴是真實情節。

檢方認定,此案沒有積極證據能證明廖男有性侵事實,而且同事曾聽聞林女轉述曾遭性侵部分,只屬於傳聞證據,且同事與林女交情較好,說法可能會偏頗;加上林女在去年就墜樓身亡,難以認定她的死亡跟兩人的性行為有因果關係,因此將廖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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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於衛生局大樓頂樓墜落。(圖/記者游宗樺攝、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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