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得入獄2年半!檢方與律師不再提上訴...經營恐陷危機

▲▼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涉參與閨蜜案,遭首爾高等法院更審判刑。(圖/CFP)

▲李在鎔涉參與閨蜜案,本人律師與檢方確定不再上訴,因此確定服刑至明年7月出獄。(圖/CFP)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이재용)涉嫌於閨蜜案中向時任總統朴槿惠、崔順實(現改名崔瑞原,최서원)行賄200多億韓元,18日首爾高等法院更審被判處2年半徒刑,同時遭當庭羈押,送往首爾看守所服刑,今(25)日透過辯護律師表示不再上訴,而檢方亦表示無須上訴,因此該案定讞,預計明年7月才可出獄。

根據《韓聯社》報導,李在鎔的辯護律師李仁宰(이인재)於25日表示,「李副會長決定虛心接受判決結果,不再進行上訴」;而偵辦該案的特別檢察隊檢察官朴英洙(박영수)也表示不再提出上訴,「2年6個月的刑期,雖然就其既定犯罪事實與刑罰行量標準而言相對較輕,但不構成須提出上訴的違法情事,也無其他需要另外提出上訴的理由。」

檢方表示,「關於對賽馬、英才中心的行賄事件與鄭維蘿(崔順實女兒)的不當入學疑雲、秘密診療、黑名單事件等也經過大法院作出全院庭審判決,干政案也經由特檢法達成釐清真相的目的。」

李在鎔曾於2017年2月遭到羈押,直到2018年2月才於首爾高等法院二審時被判緩刑,當庭釋放,因此此次入獄後須服滿剩下1年半的刑期,除非中間遇上特赦或假釋,否則得預計明年7月才能刑滿出獄。

據悉,朴槿惠於今年1月14日被大法院以涉嫌向多位國家情報院長收賄、濫用職權等判處20年徒刑定讞,而崔順實則於去年6月被大法院終審判處18年徒刑定讞。

然而隨著李在鎔必須在獄中服滿剩下的1年半刑期,外界開始擔憂三星集團內部事務與經營上是否會遭遇困境。

雖然集團體制於2017年解除,旗下公司社長自主經營、決定營運方向,待必要時才需向李在鎔彙報,不過三星先前在南韓京畿道平澤市投資興建造價30兆韓元的6條半導體生產線,以及在美國德州考慮投資100多億美元興建的半導體工廠園區,進度恐怕延後,加上競爭對手台灣台積電(TSMC)在美國亞利桑那州投資120億美元興建5奈米晶片廠,局勢可謂內憂外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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