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同意器捐!死囚伏法後轉送醫院…救護車上「突然活過來」

▲▼手槍,練槍,打靶,死刑,處決,處刑,槍決。(示意圖/取自pixabay)

▲死囚生前同意器捐,伏法後轉送醫院,途中竟然活了過來。(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明明已經被開槍射殺,竟然又活了過來!法醫高大成日前分享,多年前曾發生一起案例,死刑犯生前曾同意器官捐贈,因此槍決以後,要立刻送往醫院,沒想到遺體送到一半,竟然又出現生命跡象,讓所有人都嚇了一跳。

法醫高大成在節目《震震有詞》上分享,執行死刑時,最怕碰上的,就是同意器捐的案例,若是執行的法警沒有看清楚,後續又要開槍,可能會導致可怕的狀況發生。

高大成說明,先前曾發生一起事件,有名死囚生前決定器捐,法醫執行完畢後,遺體要送到醫院去,沒想到轉送過程當中,醫師一檢查,發現「人竟然還活著」,生命跡象不斷上升,只能將人再送回刑場,將人再度處死。

▲▼高大成在節目上分享,死囚遭到槍決,送往醫院的途中竟然復活。(圖/翻攝《震震有詞》)

▲高大成在節目上分享,死囚遭到槍決,送往醫院的途中竟然復活。(圖/翻攝《震震有詞》)

高大成提到,後來再執行一次死刑,遺體的器官遭到損壞,沒有辦法捐贈,因此後來執行死刑前,會先確認死囚的瞳孔大小,執行完畢後,再查看瞳孔是否有放大,以此來確認人是不是真的死了。

死囚器捐的爭議鬧得沸沸揚揚,我國2015年9月修改《器官移植作業準則》,禁止使用死刑犯的器官,以符合國際移植學會的規則。上述事件發生的時間點,約落在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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