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吐冤!後龍鎮代主席夫3人收押…為100元把白牌車司機往死裡打

▲▼苗栗1名白牌車司機遭打死,3嫌法官裁定羈押。(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苗栗1名白牌車司機11月30日遭乘客打死,涉案3嫌法官裁定羈押。(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徐愷昕/苗栗報導

苗栗縣吳姓白牌車駕駛,11月30日凌晨載著黃姓、郭姓、沈姓3名男乘客從苗栗回後龍時,疑因車資問題而發生肢體衝突,吳男最後傷重不治。檢方依照傷害致死罪嫌,將黃男等3人移送,昨(1)日晚間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今(2)日開庭結束,裁准3嫌羈押禁見。

據了解,涉案的3名乘客來頭都不小,54歲的黃男是後龍鎮代表會主席花麗卿的丈夫,50歲的郭男是建商,而57歲的沈男是後龍地區的望族,主要從事土地、房地產買賣,過去因為殺人和槍砲案入獄服刑,直到2019年才假釋出獄。

11月30日3人搭上吳男的車,原本講好車資為200元,但他們增加下車地點,於是司機要求加價100元車資,沒想到就為了這一張「百元鈔票」遭到圍毆。警方表示,事發之後黃男報警謊稱吳男病發倒在車子旁邊,但抵達現場一看,人早就沒有呼吸心跳,而且頭部、身體有多處擦、挫傷,並不像是單純的病發死亡。後來經過法醫解剖,確認吳男有腦水腫、頭部皮下出血等傷勢,應該是外力造成,這才揭穿3人的謊言。

全案1日經承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3人涉犯刑法傷害致死罪嫌重大,屬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事發後嫌疑人有丟棄證物的滅證行為,各自供述也有出入,有串證的可能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法官2日上午開庭,因認定3人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裁定3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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