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下修役男體位區分標準 身高155公分就需當兵

▲中華民國國軍。(示意圖/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

▲國防部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將免役身高下修至154公分。(示意圖/國防部發言人粉絲專頁)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日前指出,109年1月到8月,共有9萬1364人參加徵兵體檢,其中免役體位竟有2萬855人,佔比22.8%。對此,國防部近日已預告修正役男《體位區分標準》第2條附件,將免役身高自157公分下修至155公分,視力部分更加註「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者」才能免役。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日前於立法院質詢時指出,109年1月到8月,共有9萬1364人參加徵兵體檢,其中免役體位竟有2萬855人,佔比22.8%,質疑標準太寬鬆,國防部長嚴德發允諾,會找各部會研討,如何把合理的體位標準做訂定。

根據《體位區分標準》條文明定,達適服役年齡的男子,若身高196公分以上、157公分以下者免役,新版草案將免役身高下修至154公分,除非BMI(身體質量指數)未滿16.5或大於35才得以免役。

針對視力部分,現行條文也規定,若一眼矯正視力0.1以下、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11屈光度,以及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5屈光度者可免役,新版草案則改為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11屈光度,以及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5屈光度者,還須有「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條件者,才可以免役。

此外,國防部也修正免役體位及替代役體位之BMI值,免役體位須達「<16.5或>35」;替代役則為「16.5≦BMI<17」或「31<BMI≦35」。至於原身高196公分以上、身高157公分以下者屬免役體位,國防部也在新版草案中增列155公分至157公分。

國防部表示,本案是因應作戰型態改變,以及廣儲後備的需求,須重新檢討兵役限制條件,基於兵役公平原則,因此研擬修正役男體位標準,初步召集內政部役政署、訓練單位,以及各專科醫學會研討後,暫訂調整役男體位區分標準,尚未完成定案,修正草案將公告60天,期間廣蒐各方意見,後續再召集相關單位進行研討,以臻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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