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杯廠假帳短報3.5億 清心福全撇逃漏稅要司法還清白:被牽連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內知名連鎖手搖飲品牌「清新福全」涉嫌替飲料杯廠商大隆保利龍公司製作假帳,逃漏3.5億元回收處理費、營業稅及所得稅額達4764萬餘元被高雄地檢署起訴案,清心福全總執行長趙啟宏24日上午在台南召開記者會澄清,本案純屬大隆公司所為,與清心福全無關,該公司已補繳1500萬元稅金,請司法還公司清白。

▲清心福全集團總執行長趙啟宏,在委任律師陳文禹等人陪同下,在台南市北區德路清心福全門市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與大隆公司劃清界限,並強調係會計監察疏失,已補稅完成。(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清心福全集團總執行長趙啟宏,在委任律師陳文禹等人陪同下,在台南市北區德路清心福全門市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與大隆公司劃清界限,並強調係會計監察疏失,已補稅完成。(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24日上午10時26分左右,清心福全集團總執行長趙啟宏,在委任律師陳文禹等人陪同下,在台南市北區清心福全門市會議室召開記者會,針對該公司遭高雄地檢署起訴一事,公司回應並聲明如下:一、該件事情之源起純粹因公司杯品(除紙杯外)之供應商有行為不當之情形,同時亦違反該公司對該供應商約定之要求,該公司深感遺憾,日後公司將加強對各供應商之約束與管控。

二、本件偵查過程中,公司充分配合檢調單位一切偵查作為。關於起訴內容中所提之稅務疏失部分,公司業於偵查結束前主動向南區國稅局完成申報並補繳,另針對受該杯材廠商行為不當牽連而遭起訴之部分,清心福全也會在訴訟中主動向法院說明、澄清事實,以便院方釐清法律責任歸屬。

三、清心福全向來秉持誠信,力求務實經營、嚴謹管理、穩健成長精神,公司於日後之審理過程亦將本於真摯、公正之態度,協助司法機關還原事情之全貌,力求還公司清白,祈請審判過程圓滿結束,並在此感謝所有支持清心福全的朋友與消費者們,同時公司對此事件造成社會資源浪費謹表歉意。

▲清心福全集團總執行長趙啟宏,在委任律師陳文禹等人陪同下,在台南市北區德路清心福全門市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與大隆公司劃清界限,並強調係會計監察疏失,已補稅完成。(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清心福全總執行長趙啟宏指出,該公司目前使用的杯品中,保麗龍杯約佔5成,由大隆保利龍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製作供應全國900多家連鎖店使用,門市與大隆之間的供貨與交易均是由大隆與各門市之間自行處理,清心福全並不涉入,也未抽成,但有「服務費」的收入,服務費是指品牌、活動…等等授權服務費用,所以所謂回收處理費依法及合約係由大隆公司繳納,大隆漏繳回收處理費實與清心福全無關。

趙啟宏說,檢方指清心福全逃漏稅部分,經查係公司財務部門的疏失,清查105-109年間,計短報營業稅7000多萬,公司於2020年9月間已向南區國稅局補繳1500多萬稅金,並將補稅資料交檢方查處,惟檢方認定的金額2億多,與公司實際清查之款項有重大落差,已請檢方提供資料來證明確實有這些金額,公司會配合司法調查,並取教訓,日後會加強與合作廠商之間的管理,落實企業環保公益精神,配合政府環保政策,加速保麗龍杯減量使用。

▲清心福全集團總執行長趙啟宏,在委任律師陳文禹等人陪同下,在台南市北區德路清心福全門市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與大隆公司劃清界限,並強調係會計監察疏失,已補稅完成。(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委任律師陳文禹指出,大隆保利龍股份有限公司漏繳回收清潔費與清心福全無關,保麗龍杯之買賣,清心福全並未介入或抽成,也沒有獲利問題,最主要是「服務費」的報稅認定,檢方與清心福全認知不同,檢方認定要報稅,所以清心福全也清查補稅完成,但檢方認為金額是2億多,與清心福全實際清查金額7000多萬落差太大,清心福全實不知檢方如何認定,並請檢方提供資料佐證。有關大隆公司所為造成清心福全集團利益受損部分,清心福全正考慮後續處理對策。

據了解,環保署自1992年開始回收保麗龍免洗餐具,2016年2月,對「發泡PS」材質保麗龍冷飲杯,每公斤回收處理費費率由37.29元,調漲為53.56元,2018年2月再調漲為69.83元;對「PP」材質冷飲杯每公斤回收處理費費率為7元。
據了解,清心福全與保麗龍杯提供廠商合作已有8年,大隆公司生產免洗餐具,屬廢棄物清理法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的列管業者,每2個月應自行向中央主管機關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據實申報銷售量,再依照營銷售量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並接受環保署稽查,2018年環保署查核大隆公司疑有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函送高雄地檢署查辦。

▲清心福全集團總執行長趙啟宏,在委任律師陳文禹等人陪同下,在台南市北區德路清心福全門市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與大隆公司劃清界限,並強調係會計監察疏失,已補稅完成。(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追查連鎖手搖飲品業者及杯品供應商,才發現大隆和清心福全等上下游廠商,涉嫌聯手詐欺。據高雄地檢署調查,大隆不堪負荷逐年調升的回收處理費,73歲莊姓實際負責、掛名營登負責人的52歲女兒及45歲賴姓會計女課長,在2016年1月,與清心福全集團實際負責人56歲趙姓男子、42歲李姓女財務部經理、75歲戴姓副總經理涉嫌共謀,由大隆公司以短報冷飲杯營業量,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藉此降低生產製造成本,並讓清心福全以低價持續採購杯品。

▲清心福全集團總執行長趙啟宏,在委任律師陳文禹等人陪同下,在台南市北區德路清心福全門市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與大隆公司劃清界限,並強調係會計監察疏失,已補稅完成。(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2016年至今年4月,大隆公司申報實際生產製造杯品,不到總營業量的20%,因旗下3家公司不屬於回收清除物責任業者,便將其他八成多的營業量,以代工生產「非列管責任物」的「代工費」,虛開不實發票給這3家公司,涉嫌詐得短報回收清除處理費高達3億5555萬多元。

▲清心福全集團總執行長趙啟宏,在委任律師陳文禹等人陪同下,在台南市北區德路清心福全門市會議室召開記者會,與大隆公司劃清界限,並強調係會計監察疏失,已補稅完成。(圖/記者林悅攝,下同)

由於清心福全向大隆購入冷飲杯後,須轉售旗下900多家加盟店,大隆利用旗下3家公司虛開轉售價相同金額的發票,隱匿清心福全轉售旗下加盟店的銷售所得,大隆因此不需提供查核帳證,導致環保署無從核算回收清除處理費,而且也幫助清心福全申報不實銷售額,令清心福全逃漏淨營業稅額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額,達476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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