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協助廠商作假帳「短報超過3億」!清心董事長等6人遭起訴

記者黃子倩、林昱萱/高雄報導

知名手搖飲清心福全日前爆出疑似幫提供飲料杯的廠商,大隆保麗龍公司製作假帳,4年多來讓大隆短報回收清除處理費超過3億,而清心也短報營利所得稅4千多萬元。對此,高雄地檢署調查之後,依詐欺罪將清心董事長、大隆廠商起訴。

▲▼基隆清心福全飲料店開出千萬元發票,店長曝:最近常有流浪狗來大便。(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清心福全董事長遭起訴。(圖/資料照/記者郭世賢翻攝)

起訴指出,大隆保利龍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製造之「發泡PS」(EPS)材質保利龍冷飲杯及「PP」材質冷飲杯,均屬廢棄物清理法列管應回收清除物品,身為責任業者,大隆公司本應據實申報營業量(即銷售量),據此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但卻因不堪負荷逐年調升之杯品回收處理費用,與其客戶清心福全股份有限公司就杯品重新議價未果後,莊姓大隆集團實際負責人、賴姓會計課長、莊姓登記負責人兼財務長,遂於民國105年1月前某日,與趙姓清心福全集團實際負責人、李姓財務部經理、戴姓副總經理共同謀議,由大隆公司以短報冷飲杯營業量之方式逃漏回收清除處理費,藉此降低其生產製造成本,並使清心福全公司得以低價持續採購杯品。

自105年1月起至109年4月,大隆公司僅申報實際生產製造杯品營業量中不到20%之營業量,其餘部分先以代工生產「非列管責任物」之「代工費」名義,虛開不實發票予同集團所屬3家公司,再由彼3家公司開立銷售銷貨發票予清心福全公司及其他業者;而因彼3家公司非屬應回收清除物品之責任業者,毋須提供查核帳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無從稽查而陷於錯誤,乃以大隆公司短報之營業量作為核算回收清除處理費之基準,大隆公司因此詐得短報回收清除處理費之不法利益高達3億5,555萬8,653元。

此外,清心福全公司向大隆公司購入冷飲杯品後,會再轉售予旗下多達900餘家之加盟店,進出貨價格有別,買賣間尚有價差可圖。然清心福全公司無意就此轉售所得繳納稅捐,大隆公司遂就其銷售冷飲杯品之8成銷售額,以同集團所屬公司名義虛開與清心福全公司轉售價相同金額之發票,幫助隱匿清心福全公司先向大隆公司購入冷飲杯品,再轉售旗下加盟店之交易過程及銷售所得,以此「跳開發票」申報不實銷售額之詐術,自105年1月至109年4月間,幫助清心福全公司逃漏淨營業稅額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額計達4,764萬6,904元。

偵查終結後,檢察官認定相關公司負責人、副總經理、主辦會計等被告6人,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得利、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商業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幫助逃漏稅捐等罪嫌,於近日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在押之李姓被告移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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