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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綠通吃!鹿港男深夜拔競選旗幟 拆解鐵絲回收變賣被判刑

▲鹿港男子偷競選旗幟被判刑。(圖/ETtoday資料照)

▲鹿港男子偷競選旗幟被判刑。(圖/ETtoday資料照)

唐詠絮/彰化報導

年初立委大選,鹿港一名楊姓男子去年12月31日深夜竊取候選人柯呈枋及陳秀寶競選旗幟各9支、7支,被路過的民眾發現報警,鹿港警方一問之下才知道是要將旗幟上的鐵絲回收變賣,竹竿供作農務種植,楊男被捕後表示未受他人指使所為只想變賣,彰化地院審理近日判決出爐,依竊盜罪判處3月,緩刑2年。

事發當時,鹿港分局福興分駐所值班員警於2019年12月31日23時許接獲頂番派出所員警來電,指稱於福興鄉彰鹿路6段附近有人疑似在竊取競選旗幟,值班員警獲報後立即通報線上巡邏員警趕赴現場,當場發現楊姓民眾及身邊放置一些遭拆解下來的競選旗幟4面 (其中柯呈枋2面、陳秀寶2面)、旗幟用竹竿16支及懸掛旗幟用鐵條、鐵絲等物證。

經員警盤查後,楊男竊取競選旗幟係欲拆卸旗幟上之鐵絲等金屬物用以回收變賣,另旗幟用竹竿也可供作農務種植用途,並無針對特定候選人競選旗幟行竊,據悉楊男本身並無政黨背景,亦未受他人指使所為,全案由該分局將楊嫌依竊盜及違反選舉罷免法等罪嫌報請地檢偵辦。

判決書內容指出,楊男自12月31日23時許至2020年1月1日0時許止,在彰化縣福興鄉彰鹿路6段與南環路路口,以路邊撿拾而來之手套1雙及鉗子1支,先後竊取柯呈枋及陳秀寶競選總部的競選旗幟各9支、7支。嗣經警於109年1月1日0時許查獲,並扣得手套1雙、鉗子1支、竹竿16支、旗幟4面、L型鐵絲16支(竹竿、旗幟及L型鐵絲業已發還)。

楊男向法官坦承是因一時思慮不周偷竊,旗幟已交由對方領回並和解;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所為非十惡不赦,而柯、陳兩人均不再追究也願原諒,審酌楊男撿拾破爛維生有智能不足的生活狀況,因此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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