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傷阿嬤「公主抱」丟她下橋…運將驚喊:千萬母湯!落跑騎士下場曝

▲瑞芳肇逃車禍,婦人跌落橋旁邊坡。(圖/記者郭世賢翻攝/下同)

▲杜婦遭撞傷後,還被公主抱並自15m高的橋上拋下。(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吳銘峯、莊智勝/台北報導

自越南來台工作的男子阮文民去年平安夜騎車行經基隆瑞芳時,不慎在楓林橋處撞上步行的杜姓婦人(80歲),造成杜婦濺血昏迷,但阮男見狀後竟一把「公主抱」抱起杜婦,將她自15公尺高的橋上拋下後逃逸,全程均遭路過的公車司機汪男目擊,因此記下車號報案,杜婦也因此幸運獲救。事後阮男落網,基隆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其8年徒刑,案經上訴,今高院依殺人未遂改判有期徒刑6年,刑滿後驅除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警方調查,阮男自106年起抵台工作,108年12月24日晚間9時許,阮男無照騎乘機車沿著瑞芳楓子瀨路往基隆方向前行,途中行經楓林橋(台2丁線3.7K處)時,不慎迎面撞上步行的杜姓老婦,導致杜婦當場受傷濺血,倒地陷入昏迷。阮男見狀後立即下車,發現杜婦雖然沒有意識,但尚有鼻息,為了脫責及掩飾犯行,竟「公主抱」一把將杜婦抱起,接著將其丟下橋,杜婦當場墜落15公尺、摔下邊坡卡在樹林間。

當時汪姓公車司機碰巧路過,目擊阮男撞上杜婦一幕,當下他見阮男下車察看,還以為他是要救援老婦,孰料阮男下個動作竟是將杜婦高舉丟下橋;當時汪男見狀後立即出言制止,以台語大喊「千萬母湯!」但仍來不及阻止;隨後阮男立即逃離現場,汪只好記下其車牌號碼並報警處理。

▲▼瑞芳肇逃車禍,婦人跌落橋下邊坡。(圖/記者郭世賢攝)

▲當時經過的汪姓公車司機目睹阮男撞人、丟下橋過程,事後立即向警方報案。(圖/記者郭世賢攝)

事後警消趕抵現場,立即以吊掛方式將杜女救出,所幸杜婦脫困時意識清楚,雖全身多處擦傷、右腳粉碎性骨折,但幸性命無礙,經治療後已無生命危險。而阮男在犯後2小時也立即遭到警方逮捕,偵訊時阮還辯稱,他當時是打算揹著杜婦求救,豈料對方卻身體突然癱軟,自行摔下邊坡。但由於阮男供述與常理不符,且又有目擊的汪男作證,因此事後阮男仍依法遭到起訴。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阮男撞到人當下並未求助,反而將杜婦丟下橋逃跑,返回宿舍後也未報案,還將當時身上沾有血跡的衣褲丟棄滅證,雖事後已賠償杜婦25萬元,但其犯行毫無情堪憫恕之處,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嫌判其有期徒刑8年。

判決出爐後,阮男認為刑責過重,因此提起上訴。今高等法院審酌,雖然阮男在肇事後無殺人之直接故意,但為脫責,竟將杜婦自3、4層樓高的橋上丟下,即可能因此使杜婦傷勢加劇、甚至死亡,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阮男罔顧他人性命,惡性非輕,然衡量阮男審理期間終能坦承犯行,且與杜婦達成和解,並履行賠償取得諒解,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等一切情況,依殺人未遂改判有期徒刑6年,期滿後予以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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