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偷越邊境罪 12港人被拘深圳!新華社:有權進行審理和懲處

▲▼民陣1日發起元旦遊行。(圖/路透)

▲民陣欲在10月1日發起遊行,但被港警拒絕。(圖/路透,下同)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12名港人上月底試圖乘船偷渡,被深圳海警截獲,依涉嫌偷越邊境罪拘留。對此,大陸官方媒體《新華社》發了篇評論說,這12人犯罪事實確鑿,「在內地管轄水域被查獲,理應依照內地相關法院管轄和處理」,加上陸港沒有移交逃犯的法律機制,所以大陸有權按自己的法規進行拘押。

《新華社》以「消費『十二非法入境者』的荒唐邏輯與險惡用心」為題發評論表示,12名香港居民在大陸管轄水域被廣東海警查獲,「涉嫌觸犯內地的偷越邊境罪,理應依照內地相關法律管轄和處理」,目前他們在深圳被刑事拘留,程序符合大陸法律法規。

評論強調,「眾所周知,內地和香港的法律制度不同,香港目前沒有和內地移交逃犯的法律機制,內地有權按自己的法規進行拘押、審理和懲處。」

評論批評香港反對派政客,狂嗆「他們遮蔽事理和邏輯、販賣焦慮與恐懼,打悲情牌激化矛盾,挑起港人對特區政府的反感和對內地的仇恨。他們根本不是想真心提供協助,而是出於政治私利,赤裸裸地消費和利用這12名港人和他們的家人。」

評論認為,反對派的荒唐邏輯與險惡用心,暴露出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惶恐不安的心理,於是乎意圖再次掀起反中亂港歪風,讓香港永無寧日,但評論卻強調「無論他們如何賣力演出,都不可能改變事實本來的面目。」

事實上,大陸十一國慶即將到來,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擬於10月1日發起大遊行,訴求將重申反修例運動中五大訴求,以及要求釋放12名被大陸扣留的港人。不過,港警對此發出反對通知書。

另外,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2日表示,會先讓陸方處理違反大陸法律的問題,有部分人士在香港有案件,待陸方處理完畢後,會依照既有機制接回相關人士。

▲▼民陣1日發起元旦遊行。(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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