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性侵老婆遭勒斃…渣男「一招」躲死刑 他老淚縱橫:還我妻女

記者陳以昇、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一名男子花光女友的大學學費,當兵時被甩、女方家人持續討錢讓他懷恨在心,竟不顧仍在服役的身分,趁休假潛入女方家,先把前女友母親勒斃、接著性侵前女友後再將其勒斃!後來男子死刑定讞,竟透過聲請釋憲,拖延槍決時間…痛失伴侶跟掌上明珠的爸爸老淚縱橫說,「可惡的畜牲!還我妻女!」

黃麟凱恨女友兵變及索討交往時花費9萬元,痛下殺手殺害女友及其母親。(圖/ETtoday資料照)

▲黃麟凱遭兵變又被女方家人討錢,憤而殺害她及其母親。(圖/ETtoday資料照)

當時20歲的黃麟凱與19歲王姓女子是高中班對,他花光女友打工存下來的20萬元大學學費,雙方發生口角。黃當兵後被甩,還被女方家人討錢,因此懷恨在心,2013年10月不顧自己仍在服役的身分,拿著偷打的鑰匙潛入王家,先以童軍繩勒斃正在午睡的王母,再逼迫王女發生性關係,洩慾後以同樣手法狠心殺害,並偷走家中1萬元現金。

高等法院審理時認為黃麟凱「惡性至極、罪責至重」,2017年7月判處死刑定讞。然而他至今都還未伏法,王女的父親曾出面在鏡頭前下跪,希望凶手能早日被槍決,「他活著的每一天對家屬而言都是折磨。」

黃麟凱至今未執行槍決,他在監所有吃有喝、作息穩定,長肉發胖的樣子讓被害人家屬無比憤怒。(東森新聞提供)

▲黃麟凱至今未執行槍決,他在監所有吃有喝、作息穩定,長肉發胖的樣子讓被害人家屬無比憤怒。(東森新聞提供)

後來黃麟凱竟以「最高法院在更審後法官沒有迴避,顯然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訴訟基本權、公平法院原則」聲請釋憲。如果聲請釋憲案件尚未被受理或做成解釋,就無法執行槍決。

每一天都活在悲憤之中的王爸爸,得知凶手的槍決日遙遙無期,受訪時痛苦表示,「用童軍繩勒斃我的妻子,又姦殺我女兒,兩條人命,這早就應該要槍決了。懇請大法官給國家、社會、受害家屬一個交代…」

王爸爸說,「事實擺在眼前,殺了人還敢做不敢當?從事情發生當天警察就馬上在頂樓抓到人,處理完後事,法官開庭,我們家屬每一庭都到場,審理時家屬在後面聽,忍痛複習家人被殺害的過程...那有多麼痛...有那麼多證據,有那麼多照片,還不夠嗎?」

▲王爸爸(中)一夕間喪妻失女,曾在鏡頭前下跪,盼法官還他們公道,但王家人心中的正義至今尚未實現。(東森新聞提供)

王爸爸還提到,「凶手殺了人,想逃死想了各種方法,審理當時連老師、同學都被找來,還有申請精神鑑定,結果出來不符又說醫生沒資格想再重新鑑定,浪費社會資源,甚至還請了兩個律師,真搞不懂一個廢物有什麼好保護的,有什麼資格活著?」

王爸爸補充說,「一下子失去兩個親人我們很痛,那種痛是永遠忘不了,只能放在內心深處,且她們做錯了什麼?我們無時無刻在想她們,很想跟她們分享女兒結婚了、老婆當阿嬤了,很想跟她們一起分享天倫之樂!如果她們還在,這個家一定更美好更完整。希望法官能站在被害者家屬的角度下去思考,社會案件夠多了,不要再鼓勵這種歪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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