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保障前「先上演家庭內戰」!保險專家曝3大重點:明確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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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在指定受益人時,一定要掌握「3大重點」,讓保障真正到位。(圖/pixabay)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壽險保障是當人們離世時,可透過保險公司給付的身故保險金,照顧身邊的受益人。不過,多數民眾不了解受益人指定的相關規範,或因疏忽未定期檢視保單,導致無法順利傳承,甚至上演家庭內戰。富士達保險經紀人提醒,保戶在指定受益人時,一定要掌握「3大重點」,讓保障真正到位。

一、明確指定「保險金受益人」

在填寫保險要保書時,受益人欄位須填上「法定繼承人」,但「法定繼承人」的給付順位,並不完全適用於每個家庭狀況,可能與保戶期望保障的對象有所出入。

富士達保經建議,保戶在指定受益人時,應深思熟慮自己不幸身故後,哪位家人最需要這筆保險金、誰又是自己必須持續照顧的人?將這幾位指名為保險受益人,才能讓他們獲得最直接的保障。

至於「法定繼承人」則可填寫在最後順位,若前面順位的受益人不幸離去時,才會由民法繼承編規定的法定繼承人請領保險金。

二、確認「給付順位」或「分配比例」

填寫多位受益人時,要保人可指定受益人的「給付順位」及「分配比例」。例如,要保人指定3名受益人,並希望以「順位」進行給付;當理賠身故保險金時,就會優先給付第一順位的受益人,若該受益人已身故,才會往下給付給第二順位的受益人。

另一種方式是指定「分配比例」。若要保人希望同時照顧數位受益人,也可以填寫給付的比例,例如配偶50%、兒子25%、女兒25%,先做好分配,避免日後產生爭執糾紛。

三、定期檢視保單及受益人安排

隨著保戶邁入不同人生階段,家庭成員出現改變,保險受益人也需要調整。例如,社會新鮮人剛出社會時,除了養活自己之外,每個月也要給孝親費;若擔心自己離開人世,父母會頓失依靠,受益人可能會填寫父母,但多年後結婚生子,父母也年邁離世,就應該將受益人變更為配偶或子女。

富士達保經認為,定期檢視受益人安排,除了能確保照顧到「對的人」之外,也能避免保險金因受益人提前離世,使保險金變成遺產。

由於《保險法》第110條規定,請求保險金時受益人以「生存者」為限,因此,假如所有受益人都比被保險人早離世,那麼身故保險金就變成是被保險人的遺產,而這筆遺產也就必須列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使保障打折不少。

保戶進行保險規劃時,除了訂定完整保障,更務必注意受益人的安排,確認自己珍視的家人能妥善的照顧。此外,富士達保經建議,民眾應每2年做一次保單健診,複習自身保障並檢視受益人的安排及受益人資訊是否需調整;尤其在自身家庭狀況改變,以及保單指定的受益人離世時,都要記得變更保險金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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