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我不核准,我負責」 林洲民千字文痛斥柯文哲開惡例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圖/記者林敬旻攝)

▲前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都發局8日宣布同意大巨蛋復工,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在臉書寫下千字文,直指市長柯文哲曾說,「我核淮,我負責」是種不負責的情緒語言,並質疑北市府獨厚遠雄公司,大巨蛋明顯違反建築技術規則97條及127條之法令規定,但北市府仍核發建照並同意復工,開創了國家建築管理的第一個惡例。

林洲民表示,今年7月9日台北市府召開記者會,柯文哲市長直言:「我核准,我負責」。在7月9日的記者會中,罕見且絕無僅有的,台北市府獨厚遠雄公司,開創了我們國家建築管理的第一個惡例,大巨蛋明顯違反建築技術規則97條及127條之法令規定,但是台北市府在7月17日先行核准建造執照第三次變更設計,更於台北市建築師公會預計在8月11日抽查該案之前,率先在8月7日核淮復工。

「建築技術規則是剛性法,全國適用。」林洲民指出,在2014到2018年間,他任職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期間,就大巨蛋案的建築管理審查,「我不核准,我負責」。他的要求只有一個,也相信他自己的標準放諸全國皆可行,那就是:「所有建案的申請人、設計人、監造人,必須遵守建築法令」。

他提到,從2016到2018年間,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多次正式會議及正式公文,均清楚告知遠雄公司大巨蛋的設計不符合建築規則97及127條之規定,在2018年3月9日的「北市都建字第10734863700號」文中,更是清楚的明載遠雄公司的現行設計必須修正,此事涉及防火區劃及都市防災的重大議題,絕對沒有妥協的模糊空間。

林洲民也說,他和其他縣市的建管處主管請教此事宜,他們共同結論為:台北市府開了一個絕無僅有的惡例,大巨蛋(和全國每一個建案一樣)必須嚴格遵守的建築技術規則之法條,從來沒有一個建案有如此重大的防火區劃及都市防災議題不符合法規要求,而先行核准建照並允許在申請使用執照之前補正的,「我在任時,『我不會核准,因為我負責』」。

林洲民質疑柯文哲,這是台北市「建築管理」未來的SOP嗎?大巨蛋建案可以如此,台北市其他建案也可以「比照辦理」嗎?這個獨厚遠雄公司的執法行為是個嚴重錯誤。

林洲民說,柯文哲市長,這不是你在多次記者會上所言的對遠雄「特別嚴格」,這是「LET THE WATER GO」(指放水)。

林洲民指出,11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即將對大巨蛋案進行抽查,敬待公會深入了解大巨蛋五個下沈式廣場的十餘座逃生梯並未以一小時以上的防火區劃相連,此設計將使得萬一有災難發生時,在現場的所有人無法藉由室內或戶外安全梯安全抵達一樓的避難層。

林洲民最後表示,柯文哲稱「我核准,我負責」,他認為是種不負責的「情緒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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