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亂港分子抹黑大陸法制 駱惠寧:香港已告別「國安不設防」

▲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主任駱惠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主任駱惠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北京駐港國安公署今日上午在香港揭牌,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表示,目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已基本形成,「今天的香港已經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

對於外界質疑《港區國安法》高度授權北京介入,侵害香港法治、限縮港人自由、破壞「一國兩制」制度等,駱惠寧說,近期,駐港國安公署成為香港社會關注的焦點,廣大愛國愛港人士拍手稱快,一些別有用心的反中亂港分子則竭力對公署進行污名攻擊,伺機抹黑大陸司法制度和法治狀況,企圖令市民產生不必要的疑慮和恐慌。

▲▼中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圖/新華社)

▲中國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8日上午在香港揭牌。(圖/新華社)

他說,中國內地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環境,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許多在華外國人都認為中國是最能給人安全感的國家。

駱惠寧接著表示,駐港國安公署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在香港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有駐港國安公署和特區有關國家安全機構攜手努力,有助於「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駱惠寧說,國家安全本屬中央事權,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他說,中央之所以保留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旨在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守住底線。

揭牌儀式同時,大陸國務院港澳辦也發出聲明稱,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擔負著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在特定情形下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等重要職責。

「港區國安法」6月30日生效,宣告成立駐港國安公署,並明訂在3種情況下,將由北京駐港國安公署對案件行使管轄權,包括一、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特區政府管轄確有困難;二、出現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的嚴重情況;三、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

中國大陸國務院3日任命香港中聯辦主任、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駱惠寧,為日前成立的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病任命鄭雁雄為駐港國安公署署長,任命李江舟、孫青野為副署長。同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任命劉賜蕙為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至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主要機構已全員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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