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國安公署「責任重大」 陸港澳辦:全力支持配合履行職責

▲▼中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圖/新華社)

▲中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圖/新華社)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公署在銅鑼灣維景酒店設立的臨時辦公大樓今日(8日)掛牌。國務院港澳辦下午發表聲明,熱烈祝賀公署成立,並將全力支持和配合公署履行職責。此前,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表示,目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已基本形成,「今天的香港已經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

聲明指,國安公署是中央派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擔負著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在特定情形下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等重要職責;港澳辦堅決支持和配合駐港國安法署依法履行職責,與日前港府成立的國安委和其他政府國安機構各司其職,通力協作,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和行動,充份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

港澳辦表示,希望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全力支持駐港國安公署、港府國安委及其他維護國安機構的工作,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港區國安法」生效一周後,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今(8)日上午在香港揭牌,以銅鑼灣維景酒店作為臨時基地,特首林鄭月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等人陸續抵達。

▲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主任駱惠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主任駱惠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致詞時表示,有法可依是維護國家安全的起點,「我們要確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她說,根據《國安法》,公署會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

「港區國安法」6月30日生效,宣告成立駐港國安公署,並明訂在3種情況下,將由北京駐港國安公署對案件行使管轄權,包括一、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特區政府管轄確有困難;二、出現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的嚴重情況;三、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

中國大陸國務院3日任命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為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任命鄭雁雄為駐港國安公署署長,任命李江舟、孫青野為副署長。同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任命劉賜蕙為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至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主要機構已全員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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