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她說「嗯」 遭已婚軍人性侵 學妹崩潰斥:急著上廁所

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A男3年8月,二審維持原判,可上訴。(資料照)

圖文/鏡週刊

已婚的現役軍人A男,前年6月與同袍學妹B女在台中市東協廣場附近旅館喝酒,兩人各自入睡,直到翌日清晨,A男性侵學妹得逞。法院審訊時,A男辯稱,他有問學妹「可不可以?」對方說:「嗯」,其說詞遭學妹否認。一審法官認為,A女右肩有抓痕、雙手腕挫傷,加上事後兩人簡訊對話,均足以證明A男係強制性交,判刑3年8月,二審維持原判,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8年6月,當時還在服役的A男(案發之後兩人雙雙退役),放假時約同一單位的學妹B女到東協廣場附近碰面,兩人隨後到附近旅館喝酒聊天,然後各自睡去。翌日清晨,A男醒來,性侵睡夢中的學妹得逞,事後學妹驗傷,她身上有抓痕、雙腕挫傷,且下體採集到A男的基因,全案依強制性交罪疑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法院審訊時,A男坦承與學妹發生性關係,但他否認是「硬上」,他辯稱有問B女「可不可以?」,學妹則輕輕回答:「嗯」,他認為這代表默許,才會繼續性行為。

B女則供稱,當時因為急著上廁所,才會跟學長進入旅館,接著兩人聊天喝酒,然後各自入睡,她還聽到A男的打呼聲音,原以為學長不會怎樣,哪知道睡到清晨,對方竟然壓了上來,湊過臉強吻,還動手脫她褲子,B女驚醒,不但死命拒絕,還告訴對方:「我生理期還沒結束」,但學長精蟲衝腦,仍強制性交得逞。

過幾天,她傳簡訊問A男:「學長,這件事你打算怎麼處理?如果你不願意處理,我會選擇驗傷,那醫院就會通報警察」、「是你違背我的意願」,A男則答覆:「妳要如何才願意不再生氣?」、「我已努力在彌補」。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從簡訊對話與B女的驗傷結果,足以證明A男之犯行,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見解與一審相同,維持3年8月的量刑,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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