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女「被結婚」!生2子給不了「母愛」...痛訴:心裡只有仇恨和痛苦

▲巫山童養媳事件。(圖/翻攝自《中國新聞周刊》)

▲馬泮艷當時不知情12歲的自己已經「被結婚」。(圖/翻攝自《中國新聞周刊》視頻)

實習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重慶「巫山童養媳事件」的女主角馬泮艷12歲就被賣去陳家,並在遭到性侵後生下一兒一女。馬泮艷日前在微博上發文求助,「你會撫養被強姦生的孩子嗎?」她表示,雖然她知道孩子是無辜的,但當時被侮辱的記憶現在仍折磨著她,導致內心十分抗拒。不少網友看到貼文後,紛紛留言討論,再次掀起熱議。

綜合陸媒報導,馬泮艷9歲就喪父,母親患有精神病,因此就由伯父馬正松代為扶養,孰料當時年僅12歲的她,竟被以「童養媳」的方式賣給了29歲的陳學生,完全沒有人顧慮她的意願。在馬泮艷13歲時遭到陳學生性侵,並於隔年生下第一個女兒、5年後再生下兒子。

2016年,馬泮艷時年28歲,她的遭遇被媒體報導後,引發社會關注。馬泮艷控告陳學生性侵未成年的自己,並因事件曝光後,法院才受理馬泮艷的離婚申請,她的兒女則交由陳學生撫養。

▲巫山童養媳事件。(圖/翻攝自《中國新聞周刊》)

▲「巫山童養媳事件」再次引發討論。(圖/翻攝自微博/中國新聞周刊

日前,馬泮艷在微博「巫山六月雪」上發文求助,「你會撫養被強姦生的孩子嗎」。這對兒女在去年暑假時,希望能到馬泮艷的住所玩,由於她的內心仍舊抗拒,因此詢問了其他做為人母的女性,不料竟是得到「要給他們母愛,讓她們來玩」的回應。

馬泮艷表示,「我發現我做不到善良,她們在身邊不斷提醒我那段黑暗的過去,關在房間裡被毒打、被強姦、被侮辱的經歷」,她並不覺得這兩個孩子是自己「生」的,且給不了所謂的「母愛」,心裡只有仇恨和痛苦。

馬泮艷痛訴,「陳學生那個畜生總是喊她們找我要錢,還教孩子恨我」,導致自己硬擠出生活費給孩子後,也得不到任何感激,只有要錢的時候才會來找她。馬泮艷無奈表示,她的大女兒現年18歲,「只比我小13歲,這樣的媽,在她們眼裡很丟臉,不能對外面說。」

馬泮艷的遭遇和困擾再次受到外界關注,「中國新聞周刊」也在微博上發文討論是否「有義務撫養遭強姦所生的孩子」。中國新聞周刊創建了投票,並給出「有義務,親生母親在法律上有相應撫養義務」、「沒義務,孩子是被迫所生,不屬於個人意願」的選項,吸引19.8萬人參與投票討論。

不少網友看到貼文後,留言表示,「心靈和身體已經受到巨大的傷害了,還要在經濟上付出」、「不但沒義務養,還必須懲罰強姦犯」、「就孩子而言,孩子是無辜的」、「為啥選項裡沒有父親承擔義務」、「交給福利院或者讓正常夫妻領養吧」、「要以孩子成長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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