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民進黨通過農田水利法強奪農民私產 將申請大法官釋憲

▲國民黨在2日立法院臨時會上反對《 農田水利法》修法。(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在2日立法院臨時會上反對《 農田水利法》修法。(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2日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因應全台17個農田水利會今年10月改制公務機關,會長改由官派,明訂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收入免徵營業稅,及改制後資產與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直批,立法院臨時會強行通過《農田水利法》,民進黨再次以多數暴力「強奪農民私產」、「強奪農民自治權」。

國民黨表示,他們不僅全力聲援今天立法院外自救會發動的全國各地會員抗議,「反對消滅農田水利會」、「反對強行沒收人民財產」,也於院會上傳達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前立委林濁水、農田水利會自救會長(前民進黨中常委)黃金春等人對於民進黨「反民主」、「奪私產」的心聲,凸顯民進黨「昨是今非」、「傲慢專斷」。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圖/記者李毓康攝)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圖/記者李毓康攝)

國民黨強調,希望藉此喚起大眾對農田水利會的關心,因為今日農田水利會私產可以被強奪,明天政府就可能搶你的財產,「今天水利會、明天就換你」。

針對《農田水利法》修法,國民黨團列出3項主張:第一,保障農田水利會為公法人自治團體;第二,保障農田水利會員集會結社權、財產權、水權等憲法保障之權利;第三,反對改制為「公務機關」、違反「政府組織精簡」目標。

國民黨強調,此次修法民進黨團不應利用臨時會倉促立法「強奪民產」、「消滅農田水利會」,因此他們在院會上提案要求全文刪除,並主張相關條文2日三讀公告生效後,將主動申請大法官釋憲,宣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及《農田水利法》違憲。

國民黨也透露,他們也將尋求跨黨派立委支持,提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及《農田水利法》釋憲案,保障民眾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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