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二度開罰中火2千萬 環保署:不符合法規會撤銷罰單

▲台電將視用電需求隨時重啟中火燃煤機組。(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中市府對中火二度開罰2000萬。(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重啟2號機組,台中市政府不滿先後開出200萬、2000萬罰單,昨晚更依違反空汙法函送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先前環保署已撤銷200萬罰單,環保署今(30日)表示,2000萬罰單也會撤銷。

環保署說明,中市府以台中電廠生煤使用量超限為由,先後於108年12月間針對該電廠進行3次處分並自今年1月1日廢止2、3號機(M02、M03)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案,經該署查明其裁罰,錯誤引用空汙法事實明確。為避免產生國賠及維護法律秩序,今年2月25日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依法撤銷中市府罰鍰與廢證行政處分,而且本案再經台中市環保局提起訴願,行政院在今年6月24日認定無權訴願,訴願不受理,在在證明台中市環保局原行政處分有極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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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之前環保署已撤銷第一張200萬罰單,中市府又開出第二張2000萬罰單,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受訪肯定表示,這次一樣會撤銷,並強調中市府現在的動作覺得有效,但實際就是「不符合行政法規」。至於中市府後續若還有其他動作,蔡孟裕說,會視況狀況了解因應,環保署還是會繼續觀察中市府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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