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通姦告民事「不用性器接合」蒐證更容易 除罪後員警都說好

▲▼ 外遇,出軌,通姦。(圖/視覺中國)

▲通姦除罪化引起討論。(圖/視覺中國)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今(29)日正式宣告通姦罪違憲,且即日起立即失效。但還是有許多人不太理解,認為大法官是在鼓勵通姦,亦或是外遇合法化等。不過有律師提醒,其實相較於刑事,現在告民事蒐證會更容易。

通姦除罪化後,有的人擔心婚姻是否不受法律保障了,司法院指出,其實通姦配偶仍受到民事法的限制,因此一旦發現通姦行為,還是可以依照法律依違反婚姻中的忠誠義務,而判處金錢罰款。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律師黃祿芳表示,以往通姦案必須要有男女性器接合的證據,不然很難定罪。除罪化後,通姦行為仍有民事責任,而且依據司法實務來看,就算刑事不起訴、無罪的案件,民事求償仍畔准賠償。

律師翁偉倫則認為,民事舉證強度較刑事寬鬆,不需「抓姦在床」,只要掌握出軌者不忠的跡證,例如牽手、一同進出摩鐵、曖昧對話紀錄等,通常都有機會獲賠。基層員警則普遍叫好,表示終於不用再做吃力不討好(會同抓姦)的苦差事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