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日》紀念鄭南榕 台灣不要成為假新聞受害者

 ● 姚孟昌/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簡稱RSF)評比全球國家與地區的新聞自由狀況後的最新排名,台灣名列全球第42名,在亞洲僅次於南韓(41名)。

美國、義大利(43名) 與日本(66名)等先進國家,排名都在台灣之後。香港第73名,新加坡第151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則為177名。

台灣排名自2016年以來年年進步,這成就難能可貴,特別是在有近40年的戒嚴歷史與超過50年的黨國威權統治的台灣。足可告慰1989年4月7日,因主張台灣獨立是《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內涵而殉難的鄭南榕先生。

今天,宗教信仰、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與新聞傳播自由,在台灣人的日常生活中有如呼吸的空氣一般,自然到令人忘記其重要性!除非是這空氣受到汙染,飄散有害人體的氣味或懸浮微粒。

大法官會議曾解釋:「因為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重要功能,是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

在現代社會中,新聞傳播從業人員能否善盡第四權的責任,是實現上述重要功能的關鍵。

媒體從業人員因此承擔「身為社會公器的義務」,包括善意查證、報導真實可靠、評論客觀公正、論點理性多元與正反俱呈等。

維護報導的真實性與評論的公正性,是新聞從業人員的基本立場。這也是為何憲法學者堅持,新聞傳播者的編輯、採訪、報導自由,有別於媒體事業主的經營自由,前者的保障密度遠高於後者。

不僅媒體老闆不能任意干預新聞編輯者工作、要求其違反媒體倫理。新聞記者也應謹守職份,嚴加自律。若稍有退讓,新聞自由的神聖性即受到侵犯。

▲▼總統蔡英文出席「鄭南榕殉道30週年追思紀念會」。(圖/蔡英文臉書)

作為政治倡議者的鄭南榕,他率先公開主張「台灣獨立」,立場鮮明。可是身為新聞媒體工作者的鄭南榕,他卻為《自由時代》雜誌訂定以下的編採信念:

一、公正無私無偏見,捍衛言論自由,藉以促進國家民主,確保世界和平。

二、以正義人道之名,致力全民福利,打擊罪惡、暴力及腐敗。

三、公平迅速地報導事實,編輯評論保持開明與公正。

四、永遠保持容忍態度,保持責任感與自尊心並維持活力與清新。

鄭南榕先生明白憲法並未賦予新聞傳播者不受約束、任行己意的權利。上述編採信念,就是他的自我宣誓與自律約束。

▲ 悼念鄭南榕殉道 蔡英文:假訊息&假粉絲侵犯言論自由。(圖/記者郭世賢攝)

新聞自由是要令媒體成為公民社會監督政府、教育民眾、社會溝通的工具。若公民社會不能尊重並保障新聞自由,或是新聞傳播者不能為公民社會做出積極貢獻,兩者均將受到嚴重損害,終將一起淪為極權統治下的犧牲品。

當台灣新聞傳播者已享受到空前未有的報導自由時,「無國界記者組織」也提出嚴重警告:「台灣已是不實資訊的主要操作標的,是『假新聞與謠言』肆虐下的受害者。被收買或被滲透的媒體經營者持續侵犯新聞記者的獨立性與專業性,各種勒索、恫嚇和騷擾等手段對世界的新聞自由已然造成威脅。」

▲ 蔡英文悼念鄭南榕。(圖/蔡英文臉書)

在這樣的危機中,鄭南榕先生的精神再次激勵眾多新聞傳播工作者:「我主張新聞無畏,消息無偏。All the news without fear or favor.」

今年4月7日,是鄭南榕先生為自由信念與民主台灣殉難的31週年,期待他那拒絕黨國威脅利誘,堅持公正自主的典範繼續引導我們,為開啟民智、實踐公義和關懷人道,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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