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政府暫發港澳居民入台證 陸委會:絕非事實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邱垂正。(圖/記者曾俊豪攝)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邱垂正。(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曾俊豪/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再新增中國大陸人士來台限制,即日起暫停受理取得海外、港澳居留權的中國大陸籍人士以第三類觀光身分來台之申請。對此,香港網路開始謠傳政府將暫發港澳居民入臺證,陸委會晚間發文澄清,表示網路消息「絕非事實」。

陸委會還提到,鑑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擴散,持有港澳特區護照的香港永久居民若有計劃來臺,必須依疾管署相關規定,確實做好健康防護。倘有出現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戴上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等資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6日公布6點陸籍人士來台限制,包含全面禁止湖北省陸人來台,湖北省以外,觀光旅遊、社會交流、專業交流、醫美健檢交流暫緩受理。觀光的部份今日再進一步限制,規範三類觀光部分:自1月27日零時起實施暫緩受理來台;已發入台許可證者,推遲來台。

指揮中心表示,三類觀光指大陸地區人民符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3條第3款或第4款規定,意指在海外、港澳取得居留權的陸籍人士,現居地非中國大陸的海外申請觀光者。

▲▼桃園機場二航廈,因應武漢肺炎,保全 地勤人員 旅客都戴上口罩。(圖/記者呂佳賢攝)

▲武漢肺炎引起全球警戒。(圖/記者呂佳賢攝)

陸籍人士來臺限制:
1.全面禁止湖北省陸人來台。

2.湖北省以外,觀光旅遊、社會交流、專業交流、醫美健檢交流暫緩受理,已經發入臺許可證者推遲來臺。但防疫交流、人道就醫、社會交流之團聚或隨行團聚、專業交流之駐點服務、投資經營管理(含陪同人員),經審查後獲准來臺者,須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

3.陸生即日起至2月9日暫緩來臺。
4.商務活動交流,除履約活動、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含陪同人員)外,暫緩受理;已經發入臺許可證者推遲來臺。獲准來臺者,須配合自主健康管理14天。

5.陸配回臺(含湖北省),限制居住,自主健康管理14天。
6.小三通部分:全面暫緩陸人以小三通事由(含社會交流、藝文商務交流、就學、旅行)至金馬澎離島;已發入臺許可證者推遲來臺。
7.三類觀光部分:自1月27日零時起實施暫緩受理來臺;已發入臺許可證者,推遲來臺。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三條

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

第3款:赴國外留學、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旅居國外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並有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且備有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或旅居國外一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及其隨行之旅居國外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

第4款:赴香港、澳門留學、旅居香港、澳門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旅居香港、澳門取得當地依親居留權並有等值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且備有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或旅居香港、澳門一年以上且領有工作證明及其隨行之旅居香港、澳門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

▲▼0127指揮中心記者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應變官莊人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執行官周志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健保署長李伯璋,交通部次長祁文中。(圖/記者楊詩益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舉行記者會,宣布新增陸客來台限制。(圖/記者楊詩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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