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匯報任內「澳門基本法貫徹」 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至遠

▲▼崔世安(中背對者)向栗戰書(左)、韓正匯報任內澳門基本法貫徹情況。(圖/記者陳政錄攝)

▲崔世安(中背對者)向栗戰書(左)、韓正匯報任內澳門基本法貫徹情況。(圖/記者陳政錄攝,下同)

記者陳政錄/北京報導

第四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將於本月20日卸任,交棒予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前者今(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戰書、韓正等大陸中央領導人,報告任內澳門基本法落實、貫徹情況。他提到要充分發揮基本法賦予的制度優勢,與時俱進推動「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今年12月20日,是澳門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20週年,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週年。因此今天上午,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由中共中央領導人、澳門特區政府、廣東省人民政府、研究和實施基本法的相關學者出席與會。

▲▼北京人民大會堂3日舉行「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圖/記者陳政錄攝)

即將卸任的崔世安,率先於座談會上,就任內基本法推動、落實和貫徹向中央領導人進行匯報,他表示,一、必須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維護國家主權利益,保障澳門繁榮穩定。二、必須充分發揮基本法賦予澳門的制度優勢,與時俱進推動「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在香港「反修例」示威的背景下,同樣屬於特別行政區、推行基本法的行政首長崔世安,不斷強調基本法對社會繁榮穩定的保障性,和「制度優勢」,他說,正是在基本法的保障下,澳門保持原有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澳門居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了經濟增長、社會和諧,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各項事業都有長足的發展。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首長崔世安。(圖/記者陳政錄攝)

▲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首長崔世安。(圖/記者陳政錄攝)

崔世安強調,「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既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一國之本」,有強大的國家做後盾和支撐;又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兩制之利」,保持高度自治和地域優勢,從而實現長期繁榮穩定。

他接著說,未來,我們必須要進一步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確保澳門的「一國兩制」實踐始終沿著基本法軌道行進,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堅持「國家所需、澳門所長」的戰略定位,以經濟適度多元為基礎,以維護穩定為前提,以內強素質、外抓機遇為路徑,以長治久安為目標,配合中央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重大戰略部署,為「2個100年的奮鬥目標」貢獻澳門的力量。

將接任崔世安第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首長為賀一誠,他在政商兩界都有經歷,為前澳門立法會主席,在今年8月25日,以392票當選澳門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9月4日獲國務院任命,將於12月20日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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