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挑逗男網友完事後告性侵 他秀絲襪「大腿根」特寫照證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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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人妻約網友上床,完事後索討6千元遭拒,提告卻被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調查一名已婚女子控告男網友性侵案,但通訊紀錄來看,女子未透露已婚身份,還傳訊息要男網友來陪她,更自拍低胸露乳照、性感造型褲襪腿部特寫照挑逗,檢察官認為無法證明在發生性行為時,女子受智能缺陷影響判斷,處分不起訴。

2018年9月,徐姓男子在臉書認識一名女子,3個月後,兩人相談甚歡進而相約到賓館,兩人還拍下口交影片留念,事後卻被女子丈夫發現,憤而提告。徐男辯稱當時根本不知道女子已婚,更不知她有中度智能障礙,2人發生性行為後,女子曾傳簡訊要求6千元,當時覺得太多直接拒絕。

新北地檢調查,2人從認識到上床,女子從未向對方表白已婚身份,更多次傳訊息要人陪,還自拍穿低胸露乳溝、性感造型褲襪的腿部特寫照給徐男,藉以挑逗情慾,再者,發生性行為時,無法證明女子因智能缺陷影響判斷,檢察官懷疑女子原本兩情相悅,卻索錢不成懷恨在心才會提告,裁定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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