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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中秋應景食品抽驗 衛生局:合格率98%

▲台南市衛生局於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等商家稽查及抽驗中秋節應景食材,抽驗合格率98%。(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衛生局於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等商家稽查及抽驗中秋節應景食材,抽驗合格率98%。(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中秋節將屆,台南市衛生局為確保消費者安心選購應景月餅及烤肉食材,於台南市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等商家稽查及抽驗中秋節應景食材,抽驗合格率98%,衛生局另稽查月餅、餡料製造業15家及燒、烤肉店、火烤兩吃店等應景餐飲業13家,皆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

衛生局此次抽驗月餅成品、餡料及烤肉常用食材等共計115件,檢驗項目:農藥多重殘留分析、動物用藥殘留、防腐劑、保色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甜味劑等,結果113件合格,2件不合格產品皆為豆製品,檢出過氧化氫殘留,均已立即責令業者下架,並進行後續查處,其中1件已移請雲林縣衛生局處辦。

衛生局表示,過氧化氫屬殺菌劑,該食品添加物可使用於食品(麵粉及其製品除外)作為殺菌或漂白作用,惟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有些業者為防止食品於室溫久置色澤變暗,使用過氧化氫讓食品外觀鮮豔或白皙,過量可能引起噁心、嘔吐、腹瀉、頭痛或皮膚、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違規業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從事食品加工製造應注重製程及人員衛生,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才能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

衛生局呼籲消費者選購食材應注意來源、保藏儲存條件,選擇包裝完整、看清食品標示,烤肉時生熟食應分開存放,避免交互污染,充分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即食食品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長,以避免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6-267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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