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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情人相見聊天聊到床上 色男不顧女剛流產未戴套硬上判2年

▲桃園市葉姓男子去年4月間,不顧前女友才作完流產手術未久未戴套硬上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市葉姓男子去年4月間,不顧前女友才作完流產手術未久,未戴套硬上遭地院判處2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葉姓男子曾與高中女同學相戀成為男女朋友交往,後來因故分手,去年4月間兩人相約聊天竟聊到床上去,葉男色慾薰心下,不顧前女友才做完引產手術未久,強行撲倒未帶套硬上性侵得逞,事後,男子雖主動自首,但法官認為葉男對女子強制性交,已嚴重影響其身心正常發展,依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地院判決書指出,葉姓男子曾與女子為高中同學,於2017年3、4月間交往成為男女朋友,隔年4月初2人因故分手,但同月4月14日中午,2人相約在桃園市某區住處見面聊天,後來越聊越投機,2人在床上坐著聊天。

葉男突然色心大起將女子撲倒,女子以日前才完成人工引產手術並以手阻擋葉男,還質問「「你不是說要保護我嗎?」等語,但葉男不顧女子反對將其壓制在床上,未戴保險套即強行性侵得逞,事後,葉男感覺對不起女子,多次在LINE通訊軟體中向女子表達歉意,並於5月2日主動向桃園分局自首。

葉男在偵訊時坦承犯行,受害女子則在員警通知後到醫院驗傷,並製作筆錄,也出具與葉男在LINE對話紀錄截圖6 張佐證;承審法官認為,葉男為滿足個人性慾,對女子強制性交行為,足見被告法紀觀念淡薄,不但造成女子身心受創,亦影響其身心正常發展,迄今未能與女子及其家屬達成和解,及獲得其等諒解,雖曾主動自首,院方認葉男所受有期徒刑之宣告,並無以暫不執行為適當情形,辯護人請求給予緩刑云云,核屬無據,自難准許,依強制性交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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