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不服管教!遭生母、繼父膠帶封窗鎖2樓「囚3年」 再獲自由已成年

▲▼少女,女學生,女大生,女高中生,女國中生。(圖/取自pakutaso)

▲少女遭囚禁長達3年,桃園檢方建請法官對生母、繼父從重量刑。(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37歲余姓婦人與張姓男子再婚,但2人疑因15歲女兒不服管教,竟將少女一人囚禁在楊梅區住處2樓長達3年,與外界隔離猶如坐牢一般,甚至還將2樓對外窗戶封閉,僅由繼父帶食物及生活用品探視,直到少女年滿18歲、全案曝光後才終於重獲自由。檢方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余、張2人刑罰。

桃園檢方指出,余婦、張男均坦承將女兒長期反鎖在住處2樓,住處1樓通往2樓及3樓的門都上鎖,2樓的對外窗戶也用膠帶封閉,女兒沒有鑰匙完全不能出門,生活空間就只有2樓而已。當地的曾姓前里長也證實,曾聽聞「該處有一個小妹妹被關在房子2樓」,他便會同員警至該處1樓查訪,發現確實有一個小妹妹在2樓被關起來。社工查訪也發現,該處僅有少女一人,余婦平時不會去,只有繼父張男固定時間送東西過去,而少女因長期受此對待,也不敢向外求援,直到18歲時被發現才終於重獲自由。

檢方表示,余婦、張男行為已涉犯刑法私行拘禁罪、妨害幼童發育罪、使人為奴隸罪等罪嫌,從重依使人為奴隸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另建請法官審酌兩人身為少女的母親、繼父,本應對其保護照顧,竟擅以管教為由,將女童長期拘禁,並提供不良飲食、醫療及生活環境,對少女身心發展造成壯大戕害,且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請予以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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