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培德/鄭南榕開得起「地獄哏」的玩笑嗎?

▲知名的脫口秀網紅博恩近日因調侃鄭南榕的自焚,引發正反兩極討論。(圖/翻攝自薩泰爾娛樂臉書)

●賈培德/廣告配音員、劇場演員、中華辯論推廣協進會理事長。致力推廣辯論教育、促進同志權益,有空的時候做做不專業的劇場人,不過討生活還是得靠配音。

更新一個現場觀眾提供的脈絡,如果她描述得正確,那麼我覺得博恩這個笑話就完全沒有問題。

這幾天博恩因為在Open Mic講了關於鄭南榕的笑話,引起高度爭議。被引述的文字是:「我們在陽間燒的東西,在陰間都會出現一份,那陰間是不是有兩個鄭南榕?」

不過我的看法與我的同溫層有些不同,也認為這個事件帶動了一些有意義的討論,所以想要公開說點感想,順便分享一些對於喜劇表演的觀點。

一、我認為「喜劇表演者應該自嘲,不該消費他人」是錯的

自嘲當然是很棒的表演方式,但消費他人也一向是重要的喜劇手法,不該有高下之分。

舉例來說,像是John Oliver在《Last Week Tonight with John Oliver》裡一系列狂轟猛炸川普的節目,一定讓川普的支持者很不開心。(而且照選舉結果那還很可能是多數的美國人)

或是台灣觀眾瘋傳的,Stephen Colbert在《The Late Show with Stephen Colbert》用台灣編劇來酸中國的信用評等制度,許多中國人應該看了也挺不爽。

甚至,常被人稱為「喜劇之神」的George Carlin,在其知名的「上帝不存在」段子裡,更是從頭到尾無所不用其極的嘲笑基督教。(佔美國人信仰的70%以上)

 

我們之所以沒有覺得被冒犯,不是因為他們不消費別人,而是因為我們跟這些表演的價值觀正好相符。換句話說,我們是他們的目標群眾,這些笑話就是要講給我們聽的。至於那些感覺被冒犯的人呢?喜劇表演者們知道他們存在,只是做了選擇。

二、「既然博恩是在台灣表演,就應該跟台灣的文化連結,不該說冒犯台灣人的笑話,那不好笑」?

這聽起來跟我上一點說的很像,但我覺得依然不是當然正確。

首先,假設博恩該考量的是「台灣人的主流價值」。我個人是挺尊敬鄭南榕先生的,以前我覺得台灣的主流民意也是如此,但去年1124以後我對很多事都變得不確定了。

更重要的是,我目前不大確定引起爭議的那場Open Mic有沒有直播或錄影播出,這會直接影響到博恩開玩笑的目標群眾是誰。

喜劇表演的目標群眾很重要,在酒吧表演講的笑話,與做專場發行DVD的笑話很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在美國巡迴演出的喜劇藝人們還會依各州不同的民情調整表演內容。

如果那場Open Mic原本並沒有要用文字、影像、聲音廣為散播的計畫,那麼我認為博恩在那場講的笑話只需要對那場的觀眾負責。

Stand-Up Comedy的現場性是很強的,也許表演者在講那句話的時候有特殊的表情、動作、體態;也許這是系列笑話中的一部份;也許在笑話前後有另打預防針或做小結。

可以參考一下熱愛挑戰禁忌的Louis C.K.的手法,下面是他拿「戀童癖」當笑話的橋段:

所以我認為只看到一段文字轉述,便拿著那段文字去批評一場閉門的喜劇表演,是不公允的批評。(也有可能已經有更詳細的內容我沒跟到,還麻煩幫我補課。)

當然,我也不在現場,搞不好現場也是噓聲四起,或是其實根本就有錄影上傳的計畫,那麼博恩這個笑話就挺失敗的。

最後,如果是我的話,我想我不會說這個笑話。(但我也沒有Stand-Up Comedy的表演經驗,所以這句是幹話。)我看到那段文字,在沒有其他脈絡的情況下,也笑不出來。但我不會因此就認為這是個爛笑話。

即使如此,任何人都可以因為與自己的價值不同而討厭這個笑話,或是討厭博恩這個表演者。但如果要下「這個笑話本質上就是個爛笑話」這樣的普遍性結論,我覺得還需要多一些資訊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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