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模範警察傳勾搭人妻 嘉義縣警局發表聲明挺自家人

▲▼ 朴子警分局黃姓警官。(圖/記者翁伊森翻攝,下同)

▲▼ 朴子警分局黃姓警官當選模範警察由妻女陪同領獎,並獲時任縣長張花冠頒獎致意。(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24日有媒體以「所長吃友妻 深夜簡訊洩畸戀模範警成姦夫」斗大標題刊載嘉義縣朴子警分局,一名獲選2018年模範警察的黃姓警官,與警友站吳姓顧問妻子有不正常關係並多次出遊甚至大玩車震。黃姓警官針對所有指控一概否認,並指說是吳姓顧問夫妻彼此感情有失和才亂編。朴子警分局及縣警局督察室獲報後也立即介入調查,並隨即對調查結果做出聲明,「力挺自家人」。

▲▼ 朴子警分局黃姓警官。(圖/記者翁伊森翻攝,下同)

▲▼ 朴子警分局黃姓警官臉書常見帶孩子出遊照片。(圖/翻攝黃姓警官臉書)

黃姓警官表示,該媒體未盡查證義務,就以「所長吃友妻,深夜簡訊洩畸戀模範警成姦夫」等斗大標題捏造不實報導,由於內容指他與友人前妻有著不正當男女關係,並刊載不實照片與對話對話及圖片,已經對他及所任職的朴子警分局名譽形象造成相當傷害,他決定對該媒體提出民、刑事法律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

針對該報導,朴子警分局24日發布新聞稿聲明如下:

一、有關媒體報導朴子派出所所長黃怡文與警友(吳先生)妻有不當感情交往案,經本縣警察局督察科及朴子分局立案調查,初步調查結果,尚無直接具體證據足證黃員有涉及不正當感情交往情事。

二、另民國108年7月24日出刊之「時報周刊」以「金頭腦模範警官偷吃結拜妻」、周刊王以「【所長吃友妻1】深夜簡訊洩畸戀 模範警成姦夫」等聳動標題製造不實報導,內容陳稱黃所長與友人即其前妻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並刊登不實對話與圖片,已對黃所長本人及朴子分局之名譽及形象造成莫大之詆毀與傷害。

三、以上諸情,周刊王未盡查證義務即製造大篇幅之不實報導,已涉及加重誹謗罪嫌,當事人將對於「周刊王」進行民、刑事之法律行動,以維護個人之權益。

據了解,該名黃姓警官34歲,已婚,育有一女,2018年獲選嘉義縣模範警察,曾參加過電視益智節目,獲得冠軍頭銜,也被稱為「警界金頭腦」,吳姓警友是黃姓警官國小同學,並在黃擔任柳林派出所所長時,情義相挺才加入警友站擔任警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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