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族人告亞泥獲勝訴 環團:連遲來的正義都說不上

▲▼亞泥。(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環團表示,在《礦業法》不修的情況下,這個判決並無法停下礦權業者橫行罷道的事實。(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1日)針對亞洲水泥(亞泥)礦業權展限案宣判,原告太魯閣族人勝訴,也就是經濟部核准亞泥礦業權展限20年的決定被撤銷。地球公民基金會聲明指出,這個判決並無法停下礦權業者橫行罷道的事實,可能連遲來的正義都說不上。

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 對長期關心礦業改革與亞泥議題的人來說,是很肯定法院做出這樣的判決,也感謝部落族人、律師團及礦業改革連署的23萬多名夥伴長期支持。但同時也憂慮,在《礦業法》不修的情況下,這個判決並無法停下礦權業者橫行罷道的事實,可能連遲來的正義都說不上。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今天的判決結果,否定了經濟部礦權展限的合法性,但接下來如果經濟部不思檢討,蠻橫上訴硬凹,仍無助於礦業改革。如果核准亞泥礦權展限的處分被撤銷,亞泥新城山礦場就得重新申請展限。但是,在現有《礦業法》第13條規定,在展限案申請期間,業者仍擁有採礦權,即《礦業法》不修,這個訴訟的最終定讞,對於亞泥目前在花蓮的實質挖礦行為並沒有影響。

地球公民基金會強調,甚至如果亞泥的礦權展限因此訴訟重新申請後被駁回,依現行《礦業法》第31條規定,政府要賠償亞泥的損失,是由全民納稅人買單。並表示雖然經濟部對於礦業修法有不如人意之處,但礦業修法僅剩立法院協商的最後一哩路,呼籲朝野政黨,正視霸權《礦業法》已造成的社會問題,讓礦業修法通過、礦業改革成真。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