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成功翻案享原有福利:內心充滿感恩 不枉堅持信念!

曾蔭權之前被收押。(圖/CFP)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推翻定罪。(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去年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入獄1年,但他仍堅持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要求翻案。終審法院26日裁定他勝訴,獲撤銷定罪和判刑,這也代表他此前所有相關控罪均未成立。隨著曾蔭權翻案成功,卸任後原可享有的退休金和福利,甚至獲頒發大紫荊勳章,應可繼續保有。

綜合媒體報導,曾蔭權在2015年被廉政公署起訴,最初被控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控罪指他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以特首及行政會議主席身份,參與處理雄濤廣播的牌照等三項申請時,未有申報與雄濤廣播(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DBC)股東黃楚標洽談租用對方的深圳物業。

曾蔭權26日發聲明表示,感謝終審法院判他勝訴,對經歷7年纏訟的案件終於完結,內心充滿感恩。他指出,未來會和太太、家人過平凡的生活,也再次感謝家人、朋友、前同事、神師、教友,還有成千上萬支持和關懷我的香港市民。

曾蔭權遭收押。(圖/CFP)

▲曾蔭權遭收押。(圖/CFP)

曾蔭權聲明全文︰

七年的纏訟,終於完結,我心內滿溢感恩。

去年我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前,確曾經過一番掙扎。畢竟七年多的刑事調查,法庭公開審訊多達五次,歷時七十多天,服刑八個月,訴訟幾耗盡我夫婦終身積蓄,令我和家人受盡折磨,心力交瘁。但我抱著兩個信念,不管怎樣都要走下去。

首先,內子勉勵我堅持到底,讓法庭還我應有的清白;再者,我很擔心履行公務,在不涉貪腐的情況下遺漏申報利益,往往會被列作刑事罪行,若我入罪此案成為先例,刑事化便會被擴大和成為往後的法律依據,這樣只怕公職人員會為了過分的避嫌而不再積極參與決策,導致施政失效。

很感謝終審法院判我勝訴,亦不枉我當日堅持信念。

七年多以來,可幸得到家人的信任,時窮路困之處,我們互相緊靠。我的許多前同事和朋友,向我和家人伸出援手。夜永星沉之際,我的神師緊緊地攙扶我,走過這一路艱辛。

許多香港市民不時送上支持和鼓勵,我的法律團隊為我努力不懈的抗辯。人性中的善良、正義、崇高,助我跨越這段莫大的逆境。

這些日子使我明白真正的心安,唯以謙卑的心境經歷火爐鍛煉而得;最後的理直,復以堅毅的步履穿越陰森的幽谷方至。未來我和內子、家人,渴望重過平凡的生活,繼續在屬靈路上追尋幸福和安寧,早晚禱告願香港明天會更好。

我想再次多謝家人、朋友、前同事、神師、教友,還有成千上萬支持和關懷我的香港市民,無言感激。

曾蔭權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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